01白虎哥 wrote:立場反過來告它沒管...(恕刪) +1你反而應該告他毀損因為你的車子受損狗和石頭在法律上都是物品今天如果他搬一顆石頭放在馬路上你撞到石頭是他要賠你,還是你要賠他?這樣想就很明確了
DOUBLE Q wrote:另外肇事逃逸,千萬別自己單槍匹馬出庭啊!!請個律師吧https://www.facebook.com/klaw1207/posts/2112166565706084...(恕刪) 這個律師的結論很好笑:官司打輸都是因為沒有請律師,DIY搞到爆炸的?問題出在:這是沒有人傷亡的肇事逃逸「行政裁罰」DIY打輸,頂多照付三千元罰金+吊扣駕照一個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請了律師,不管打輸打贏,最多省了三千元荷包,卻得至少付個5~6萬元律師費傻子也知道(臉書中新聞的事主自陳是中度身心障礙人士)~DIY就好頂多去法扶中心請教一下專業人士如何答辯誰去花貴森森的律師費來打這小官司啊?
huangy wrote:但是以造業而言,撞死一隻狗跟撞死一個人造的惡業是差不多一樣的,不是要唱你綏,只是要點醒你,後續惡業的影響力可能會遠超過1萬多元的代價。 這樣說的話其實賠不賠一萬多元都一樣是造了殺業不是割地賠款就能弭平的所以我覺得樓主就對法律上的對錯據理力爭就好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至於惡業我覺得狗主人不負照顧責任又利用寵物生命去勒索敲詐他人財物恐怕這惡業更甚原PO是無心為之,狗主人是有心為之應該是去勸勸狗主人莫有貪(他人錢財)、嗔(都是別人的錯)、癡(顛倒是非)心放下屠刀才能立地成佛
心痛,可憐的狗狗,遇到這種飼主,樓煮剛好遇到也~~錢就賠他吧,之後記得檢舉飼主開罰單,台中罰1.5萬,這罰單也是為下一隻狗狗好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44960
辛苦了,樓主先去燒香壓壓驚吧好長一篇~~飼養的狗,丟停車場睡覺+亂逛,真以為是他家的公園畢竟是生命建議樓主,息事寧人,別再拖了,找地區的協調委員會-代為調解(或有高手的朋友)至少出個6成(畢竟是條生命)...慢慢增加外面買條柴犬3000-5000元,但飼主的情感真的無價合解書簽一簽~錢出去讓柴犬--一路好走千萬不要驚動地方的【動保團體】非常可怕,請參考左營海軍那條小白花錢消災,再拖下去,法院見,雙方都難受不可能【全身而退】....畢竟就是你撞的so....能花錢處理好的,都是小事,當你花大把的時間在跑法院,那就是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