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畫面如下:
事發經過如下
以下都是以右上角監視器的時間為準,非影片的秒數時間
00:48:50 看到這隻無主人在旁無牽繩的狗狗在逛街. 事後才直到狗主人住在監視器內直行到底那台白車子那條巷子
00:50:25 第一台汽車經過沒事
00:50:40 我的休旅車經過, 該處為上坡右轉彎. 高底盤的休旅車根本看不到小型犬. 前輪閃過去了. 但轉彎的左後輪閃不過去直接輾過. 深夜時間我以為是壓到流浪貓. 誰會想到有人會半夜放狗出來趴趴走? 因為社區巷弄狹小就想說先左轉回停車場把車停好再回來找屍體看要如何處理
00:52:40 非常神奇的狗自己站起來走掉了
00:55:30 我騎車子從停車場回來找動物屍體
00:56:20 因為沒看到屍體加上身上很多東西就先騎回家放東西
PS. 從停車場騎出來的時候我是有看到那隻柴犬在旁邊走路的. 誰會想到那隻走路的狗是剛剛被我輾過的那隻
下面這段影片是我第二度騎機車回現場找屍體的影片
因為巷弄很暗.我用機車大燈照明.我老婆蹲下來找汽車底下是否有動物
接下來就是早上七點管理員打來說我昨天撞到的是一隻狗.狗主人已經把狗送急救
當下我睡意全消. 早上9點多我就去管理室看監視器畫面
看完也是一肚子火
整整有差不多15分鐘的時間完全看不到有狗主人在現場
然後狗自己走回家狗主人才發現狗被撞了緊急送醫急救
當然當天下午狗還是走了
我中午有先打給主人
女主人只是表示狗還在急救他暫時無心情講電話
我只好先掛電話
下午直接警察打來請我到管理室說狗主也在請我過來協調
當下我就知道只是要來討錢的
中間溝通當然不太愉快
我表示我出火化喪葬費用
但對方不接受但也不說他們想怎樣
狗主完全不認為他們人沒在旁邊沒綁繩有甚麼問題(嘴巴沒明說,但態度讓我這樣認為)
狗主只說他每次都會綁繩只是剛好當晚她老公開門狗奪門衝出去
他們也有出來找狗(當下監視器內完全沒看到有人出來找狗)
最後晚上到派出所做筆錄的時候終於才知道對方要我出急救的費用16000
反正我也不想跟它們爭論了
我只說我回去討論一下要如何處理再回復他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請問像這種案子可以請保險公司處理嗎?
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還有對方一直說我當下沒有下車查看沒有把狗送去醫院
一直緊咬這一點
我表示因為道路狹小
我只能先把車停回停車場,再回來找屍體(我不認為被1600KG的休旅車壓過去可以爬得起來)
警察也表示他從沒看過狗被輾過能站起來走回家的
況且我還回來二次找屍體
請問我沒有當下馬上下車會有肇事逃逸的責任嗎?
4/23 更新
謝謝大家各方意見
統一做個回復
順便更新在第一樓
1. 車子沒有受損也沒有血跡. 非常神奇的是那隻狗完全沒有流血. 地上也沒血跡. 所以沒有修車洗車的問題
只是我心裡真的有一層陰影.這幾天開車回社區我都很擔心會不會又有狗跑出來. 加上本社區這種遛狗不綁繩的一堆. 還很多小型狗. 休旅車死角大真的很不容易看到這些小型犬
2. 已經請保險公司處理. 如有最新消息在跟大家報告. 七年來第一次使用第三責任險不是賠人也不是賠車. 竟然是賠狗
不過不要賠人還是比較好
3. 有鄉民提到 撞到狗卻未做出適當處置,可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因為社區道路是私人道路(等同於停車場), 所以警方只做紀錄沒有報案三聯單. 因為不是法定道路所以警方也無權開罰單
4. 動保法的部分.暫時先讓保險公司處理,我們家也是愛動物的家庭. 知道對方已經很難過了. 暫時不會去檢舉這部分. 除非事後會弄到上法院. 那我就不會放過他. 你要弄到那麼難看. 那就通通依法處理
因為網路上我有看到動保法雙方都開罰. 開罰飼主為綁繩. 開罰汽車駕駛致狗受傷死亡甚麼的. 反正先給保險公司看怎麼處理
我不想去搞對方搞到自己也有可能被罰錢. 政府最近正缺錢啊.
5. 請不要在板上提那些造業論述甚麼的. 我會把影片留到我往生的. 萬一有一天到了下面發生跟與神同行劇情內的事情. 我被陰間的檢察官提起撞死狗的事. 我會找位陰間的律師. 把影片提出來是因為狗主人未善盡看管的責任才導致車禍的發生. 當然陰間的判官如果不認同我也認了. 我承擔
6. 本來是不想出險的. 因為我不知撞到狗有沒有辦法理賠. 所以第一次在警衛室會同警方調解時. 我就說我來負擔火化的費用. 但對方馬上表明不用我付.他們要自己付. 事後才知道他們是想要我付擔及就費用1.6w. 老實說如果對方厚道一點. 喪葬費4000 + 急救16000合計2萬. 他有點誠意說他們讓狗跑出來也有責任,還是說我們一人一半. 或許我想省事就答應了. 但這種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只願意負擔4000. 要別人承擔16000的事. 我可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