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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手一攤, 你去告好了(前面也有不少人提到在時間和成本上絕對不划算),
樓主會去提告嗎?
首先是遞狀繳裁判費, 而且要清楚表示求償項目到底是全部費用還是只有代步費?
法官只會根據求償的是甚麼來做判決。到法院遞狀的裁判費要自己先出,如果求
償金額不大, 就是簡易判決。
接著會進入調解程序,由法院調解委員協調雙方能否調解出都可接受的調解內容。
調解不成立再由簡易庭法官判決。
法官只會根據求償項目來做判決,而且有一定的公式計算求償金額,並不會依
原告說多少就判多少。例如要求代步費"多少錢", 法官覺得原告的理由成立後
,才會依公式去計算出代步費"合理金額",而且不會去判決別的費用(例如出庭
的交通費等等)。
如果有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法院民事庭上訴。民事庭的判決就是定讞。但法院民
事案件通常不少, 所以就是得等等等...................
另外不管是調解委員或是法官,只要問個問題
"沒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到目的地嗎?" ==>樓主怎麼回答?
保險公司的法務通常也會備有證明有別的方法可以到。
所以為什麼前面網友會說見好就收, 因為糾結在代步車費用上,對樓主的時間及
成本絕對不划算。
curstw wrote:
綜合網友,代步車費在和解階段比較難要到,只能上調解或者是民事訴訟了。不知網友有沒有實例是實際有要到代步租車費的?如果修好之前我都租車,大概3、4萬租車費跑不掉,金額應該也會大過修車金額。像我這樣每日要跑好幾個點且車上會載相關樣品,是否應為充足需用車的證據?
樓主,網友不是法官,網友說的就只是參考。你告上法院,不同的法官判下來的金額也不太一樣。基本上,不太可能你所有提的出單據的,法官就會要對方照單全收。法官也就是酌情去算對方該賠你的,而對方就會去叫他的保險公司賠你(有在他第三人保險合約理賠內容的)。
反正對方不理你也是情理之中,你去找個能公正裁判的,由他說了算。你趕快修好車,該怎麼過日子,就怎麼過。
你有其他的感想,類似說你有多無辜,多倒楣,對方多麼沒誠意什麼的,真的沒什麼用。法制社會,去法院解決就是最文明的的方法。
至於對方那麼沒誠意,你想用什麼方法,類似延後修車,讓成本升高,可以讓法官判下來,多處罰對方,那你想太多了。當然,你不信,也可以試試。
趕快修車,收集單據,其他法院見。(但對方不見得會出現),就醬子。
日後有空的話,樓主可以告知大家結果。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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