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終於清醒要來拯救廣大機車族了

看了那麼多人每次遇到這類型的事就會把一些法規搬出來貼在01上
又或著用這些法規跟自己人內鬥
再來就是用一些想取得大家附和同意的口語或表達方式來營造出一個自己以為很正義的氣氛
最後在自己打完字按確定之後亂象還是存在
更可憐的是跟著一群人搬出某某法第幾條......之類的法規憤怒地討論之後亂象依然存在

我覺得可能大家都是準備要考法官或檢察官之類的,而我從小到大沒當過官只去過一次玉門關而已
可能是小弟不才沒辦法與這些人同行才出此言論在此深感抱歉
以前來動研室都沒有像現在這樣
現在隨便一個主題又是有人把行車記錄器拍到的不管是好事壞事國家大小事都放上來,只差沒把自己家事放上來
所以才打這篇01見聞錄第一章第一回(下集待續)
會發在這篇是因為點點豆豆選中的沒別的用意請樓主別在意

米咖 wrote:
便宜的罰鍰當然會亂如...(恕刪)

所謂亂世用重典

Passenger wrote:
算了吧...不要再跟這些機車魔人爭辯了啦..
馬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寬度3.5M..你說機車哪需要這麼寬..
他們只是不肯承認罷了...儘量去找一些死的規定來跟你硬辯..汽車=機車...哈哈哈哈...
辯不過你..就去檢舉你..我對這些人的嘴臉最近都不太想理了..
騎車跟開車原本就應該是快樂的事情..卻被他們搞成機車跟汽車在對立一樣..

你說的沒錯.. 道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
上至大型車,下至機車... 不是專為小型車設計的...
你殊不知相容性這名詞吧...
而且硬要說什麼專為汽車設計ooxx的... 才是在對立吧~
四二輪只是運具,生來目的相同,形式不同的運具而已....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這在台灣行不通吧
等到台灣駕駛人開車有良心一點再說唄
請先想想如果這樣 會有何後果 在上來發表你的論文

-雪走蔣- wrote:
不過法規 汽車車道的寬度是至少要3.5米 迴轉半徑5.5米
所以我覺得機車要上快速道路 是會比較好
不過道路設計 本來就沒有設計機車共同使用
不分道的話 在快速道路上只會跟下面一樣機車亂竄
就變成上下一起亂

台灣也是車種分流
卻是殘缺分流

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就被拿出來鞭
汽車開上外側車道.機車優先道.甚至機車引道都沒事

真的要說亂竄的話
是汽車硬要跟機車攪和在一起

乙烯 wrote:
我同意學習日本人的考...(恕刪)

效法日本的考照制度才是正解
英國跟台灣一樣是島國, 市區機車免停車費還有專屬停車空間, 公車專用道試辦開放機車行駛(根據在英國車友提供的資訊), 英國的天氣絕對比台灣來的惡劣, 為何他們政府沒有像本國一樣實際禁行機車? 反而在做一些鼓勵騎機車的政策?

本國政府什麼時候才會覺醒?


英國汽油一公升聽說五十幾元, 只收類似台灣的牌照稅不收燃料稅!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veryday26 wrote:
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就被拿出來鞭

汽車開上外側車道.機車優先道.甚至機車引道都沒事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還沒去過哪個先進國家
機車像台灣一樣多的
現在的交通就已經夠亂了
還要開放禁行機車道?
提這個案的大概很少自己開車吧
政府不敢限制機車數量
反而想要開放更多路權以迎合大眾
那我們就一起期待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大貨車大家並肩行使在快車道上
然後盼望這樣的情況能讓交通更順暢
社會更進步
sendoffy wrote:
...(恕刪)
我剛剛才從觀音山回來,就經過那座橋XD

他該慶幸不是上了中正橋機車道,穩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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