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著用這些法規跟自己人內鬥
再來就是用一些想取得大家附和同意的口語或表達方式來營造出一個自己以為很正義的氣氛
最後在自己打完字按確定之後亂象還是存在
更可憐的是跟著一群人搬出某某法第幾條......之類的法規憤怒地討論之後亂象依然存在
我覺得可能大家都是準備要考法官或檢察官之類的,而我從小到大沒當過官只去過一次玉門關而已
可能是小弟不才沒辦法與這些人同行才出此言論在此深感抱歉
以前來動研室都沒有像現在這樣
現在隨便一個主題又是有人把行車記錄器拍到的不管是好事壞事國家大小事都放上來,只差沒把自己家事放上來
所以才打這篇01見聞錄第一章第一回(下集待續)
會發在這篇是因為點點豆豆選中的沒別的用意請樓主別在意
Passenger wrote:
算了吧...不要再跟這些機車魔人爭辯了啦..
馬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寬度3.5M..你說機車哪需要這麼寬..
他們只是不肯承認罷了...儘量去找一些死的規定來跟你硬辯..汽車=機車...哈哈哈哈...
辯不過你..就去檢舉你..我對這些人的嘴臉最近都不太想理了..
騎車跟開車原本就應該是快樂的事情..卻被他們搞成機車跟汽車在對立一樣..
你說的沒錯.. 道路本來就是專為"汽車"設計的...
上至大型車,下至機車... 不是專為小型車設計的...
你殊不知相容性這名詞吧...
而且硬要說什麼專為汽車設計ooxx的... 才是在對立吧~
四二輪只是運具,生來目的相同,形式不同的運具而已....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