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ecolatw wrote:新北市交通局局長 趙...(恕刪)學經歷洋洋灑灑,趙局長卻承認過,他從來沒有騎過機車,我們卻要給這種人管理與規劃,有沒有搞錯? 這個倒是還好啦,全世界交通管理單位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有騎過機車。重點其實是管理單位的相關人員有沒有心去確實做好管理。一旦主事者帶有偏見,規劃就不可能正確。主事者如果有心做好,不管有沒有騎過機車,都會去了解真正的問題環節。
joek520 wrote:您說的汽車都有走耶!...(恕刪) 我非常贊成機車依據車速享有與汽車同樣的路權。不過,我自己經驗中,最惡劣的機車行徑,就是抄近路從騎樓快速行駛。我已幾次遇到幾次這種惡劣騎士,當時假如有人從大樓門口走到騎樓上,一定會被撞受傷嚴重。
pankang wrote:我非常贊成機車依據車速享有與汽車同樣的路權。不過,我自己經驗中,最惡劣的機車行徑,就是抄近路從騎樓快速行駛。我已幾次遇到幾次這種惡劣騎士,當時假如有人從大樓門口走到騎樓上,一定會被撞受傷嚴重 常看到的話,可以請交通隊埋伏。台灣交通上有很多積非成是的行為,如果都沒有人管,很難要民眾自己改善。不過官員把機車當腳踏車管,會有這種情況也是很正常。你當腳踏車管,我當腳踏車騎似乎很合邏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