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這其實很簡單,不就...(恕刪) 使用者付費?我搭車通勤一個月要1980元上下,騎車通勤一個月約700一年下來搭車需花掉約23760元,騎車油錢+保養+稅金約1萬3上下.搭車每天來回需花費約3小時,騎車每天來回花費約1小時20分,怎麼看都會是騎機車來得省...
gray48816 wrote:就是使用成本太低+...(恕刪) 我贊同使用者付費,該漲就漲,很多東西漲應該是一起漲,連同大眾交通工具都免不了吧?最好漲到大家都騎腳踏車或走路吧!(一人汽車真的太氾濫了)我是有考慮過想騎腳踏車通勤.省錢又可以健身.
wc19891125 wrote:真的覺得台北人不管...(恕刪) 你太嫩了!! 在台北開車騎車 等同進入戰場....沒有抱怨, 來不急只有躺平!!!衝太快 就吃罰單,太慢等著被剪頭反應能力,都要比平常 快個3-5秒..才能應付"部分路段" 樓主加油吧!!!
對於檢舉我的看法是,有些真的是妨害交通或是有安全疑慮的一定要檢舉如高速公路的違規或是併排停車,有些是有被妨害心生不滿也會檢舉,第三種就是被當成互相檢舉的工具了,尤其是違規停車現在是最大宗且大部份都是因為不爽的檢舉且都是不甚違害交通的,同樣在人行道上停車就被檢舉,放待售的水塔就沒事。台灣沒那麼多閒閒的檢舉達人啦~都是療癒系的因心有不滿而檢舉的居多,顯少是為改善交通花時間去檢舉,那些達人當然也會被檢舉,就這樣檢舉來檢舉去,違規停車問題還是存在根本原因是停車空間不足而處罰條例對罰款是不問情節輕重一律處同樣罰款,政府也是交差了事,那是有心要改善交通,最近柯神不是又劃了幾十公里的紅線,為的就是多收一些罰款,還真的要改善交通嗎?久而久之就會習慣了。交通部路政司也是警察告發我就裁罰,管它有理沒理,只要繳罰款就好了,交通改不改善就隨便啦~104年修正的處罰條例對併排停車說是加重處罰,實際上是只對機車加最重,因為機車併排跟拖車併排罰款是一樣的,就算逾期不繳也不會加倍,有興趣的可以去查法條,更好笑的是不適用連續處罰勒,這點警政署交通組也知道,但就是裝不知道,警察也一樣,交通部也是,反正人民收到罰單就會去繳錢,開幾張就繳幾張,反正違規就是違規有什麼好說的。所以要靠交通主管機關立法有效嚇阻違規,可能沒望了,因為負責立法的路政司沒有人去願意費神去處理,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就是公務員啊~人民要覺醒囉。我個人是覺得在交通要道上違停要嚴格處罰三分鐘告發一次都不為過,至於車流量不大的地方,應該是從輕發落,但若有發生事故還是違規有肇則的,就像超速10公里內不罰但發生事故還是會處罰的。一切靠人民自覺喔~ming_ray wrote:使用者付費?我搭車...(恕刪) 但是會吸入更多PM2.5
閔哥布丁狗 wrote:就算加上了那省下的...(恕刪) 有沒有真的省下時間還不一定,因為一般都只算車程時間,很少有人會把找車位及停車之後走路的時間也算進去,很現實的是不是每個人上班公司都有配停車位,即使在外頭停車場租停車位,有些時候停車位也不一定是那麼好找。至於出遊的機動性,我不喜歡出去玩所以無法回答,因為出去玩不是塞車就是塞人.....
G-PLUS wrote:有沒有真的省下時間...(恕刪) 以我自己短程公司住家都在捷運(不需轉車同一條捷運線)附近來說單純以公司到家裡來算(不包含其他地方的花費 但純公司到家裡的點到點距離)捷運單程20來回40 1個月上班22天(30天/月) 總計880元花費時間:家裡走到捷運站上車要5分鐘(300m) 捷運要費時16~26分鐘(沒有轉車平均10分鐘1班 最久等車時間10分鐘) 捷運到公司要5分鐘 總計26分鐘機車單程5.2km 來回10.5km 1個月上班22天(30天/月) 總計231km機車油耗30km/公升(超爛油耗) 所以1個月會耗費7.7公升目前92無鉛汽油21.93元/公升所以總共費用168.8元花費時間:路程10分鐘 停車到近公司3分鐘 總計13分鐘每1000km更換機油 每3000km更換齒輪油我1年騎2722km所以1年更換機油2~3次 每次機油400 總計花費1200更換齒輪油1次 花費50稅金450每年攤提下來每月要付142相加後機車每月花費約311每個月騎車花費以及時間還是遠比坐捷運便宜及少捷運880-機車311=569但是買機車的費用60000(便宜的全新買菜車)大概可以做5.6年的捷運但坐捷運跟騎機車的價差5.6年大概就是將近4萬台幣或許加入購買機車的費用在5.6年內不會比較便宜並且安全性較低但買一台機車我5.6年來我可以每天多13分鐘做自己的事情以及更輕鬆彈性的上班路程沒有趕不上車遲到壓力跟人擠人的問題我願意買一台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