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小林) wrote:
你想清楚吧~~~(我們先不討論改裝的問題)
~~~你停紅燈靠邊停紅線!!我來反問你是否違規???
某人就拍你一張!!!!然後去檢舉!!!你若是無所謂(也許你就是耶穌!!!)
還不懂嗎??所謂搜證,是可以有許多面向與觀點的!!!
你認為可以給不具公信的民眾來做這方面的直接證據嗎???
今天如果警方若採用了這個證據,然後你再來去不服而申訴,最後要你自己證明你只是路過???
真正正確的方式應該是這樣的:
紅線停車-->檢舉-->警方來取締告發-->被檢舉人收罰單
現在是看看照片就直接寄罰單再說???你覺得很對!!???
...(恕刪)
沒錯
檢舉人都是自己拍拍照
然後用自己家裡的印表機印出罰單直接寄給違規車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