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無法接受怎麼辦???

樓主前面做得很好
對方報的修車費感覺過高
不要覺得不合理! 這是給保險完備參考用的

盡速,與對方約車行見
對完維修清單,一樣不要覺得不合理
盡量要求小傷可不可以不修,發覺是舊傷也不要明講
當場能少修一樣算一樣~
一定可以比三萬元少許多~


當下一定要跟對方一起去機車行估價才保險
首先
你理虧, 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

再來, 對方受傷了

最後, 3~4萬很合理, 機車內傷你又看不出來

新車受損當然是回原廠處理到好, 壞的殼全部換新, 壞的部分全部換新阿

沒保險, 又不想賠償3~4萬, 你就只剩下去拜託對方和跑法院囉

如果是我新機車8~9萬的,上路不到3個月就被撞,肯定會請他修好修滿的

如果你跑法院給的金額不滿意, 對方告你刑事傷害別太驚訝, 很合理的

Lena1212 wrote:
(畢竟一般汽車撞機車,是我們理虧)...(恕刪)

理虧的不是因為你是汽車撞機車
是因為你是轉彎車撞直行車...

Lena1212 wrote:
前幾天與機車發生擦...(恕刪)


不想和解給他告,那你可能要付下面代價。

首先你轉彎他直行,就算你是停著給他撞,就台灣的法律上來看你肯定有肇責,再來對方有受傷(不管輕重大小),你肯定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A.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未和解通常判例是20天以上(未和解法官不會判緩刑),易科罰金一天1000繳給政府,所以估計兩萬以上,然後再背個過失傷害的前科。
B. 然後民事對方仍可求償損害賠償,對方只要開得出單據,依肇責比例你還是得付錢,你轉彎他直行估計至少7成肇責,若他單據近3萬,你約要負擔2萬1。

給他告是A+B,你自己算看看有沒有比現在和解來的便宜摟
我之前騎機車也是給右轉車撞到
由於當下我只受了點輕傷,對方車子損傷也不大
時間晚了沒叫警察,就說有損壞的部分互相維修

結果回到家對方的家人就打電話來說要告我肇逃
當下很生氣,說剛剛就講好私下和解了還事後反悔的
要告去告阿,受傷的是我
(回家才發現腫了一大塊,後來沒好好熱敷按摩現在好幾個月了還有點腫腫的)
又不是你,告我肇逃?

過幾天他本人自己知道自己理虧,也沒有跟我要車損的費用
但如果再回到當下我一定報警,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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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建議雙方協商看到要哪家修車廠維修,
協商好後一起去修車廠看老闆報價合不合理。
快三萬?這根本便宜到快脫褲了好嗎?
去年內人被巷弄內的高速三寶撞(對方騎機車,我方開車)
最後賠了13-14萬(因為有保險,一毛未出,所以有些實際金額不是很清楚)
首先,機車一定會倒;其次,倒了最少會有破皮擦傷;有了破皮擦傷,就是傷害,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一般過失傷害大概都是一個月易科罰金起跳(輕微的案子),每天一千元就是三萬元,所以不跟他和解的話你的起跳價大概就三萬了,還不包括民事(車損、體傷)的賠償。
還有過失傷害的告訴期好像是六個月,六個月內他都可以告你;車損的話,可以看他估價的內容合不合理,一台小綿羊外觀能換的應該是值不了這麼多才對。
價碼他開出來,你也可以殺價,而且雙方都在行進間,你也不一定是100%肇責,再談談吧!(價碼開出來就是用來談的,不要怕殺價)
結論:去保個第三責任險!
如果你覺得你轉彎車沒錯,那就死不賠錢,怕甚麼呢?
如果你覺得你有錯,是新車就被撞,你不心疼生氣嗎? 不會想給原廠修嗎? 還是會體諒對方自己隨便修修就好?
將心比心吧~
個人覺得還算合理!!...
個人覺得還算合理!!...
個人覺得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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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一付和解,讓事情過去,花錢消災,未來一帆風順。
轉彎不是方向燈打了,人人都要讓你過捏~
你自己沒注意,怎麼還說是死角的問題

至於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這就不用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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