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車禍後續,台灣的法律真的就像垃圾一樣


我沒有胸部 wrote:
慢慢抱怨吧我只能說...(恕刪)


這是台灣,不是美國!!

不用啥事都跟美國比較..

還是在台灣,沒有保險連抱怨的權利都沒有??


在台灣永遠不要當受害者!
因為受害者只會得到第二次傷害!

狀況允許的話寧願當加害也不要當受害

這是我看過很多糾紛後的結論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車...(恕刪)


先不管車禍如何,可以把字打好嗎?
都結婚了還是個男人還一直車車,車子就車子
不要裝可愛
如果有保險
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那來這麼多問題
沒保險
就只能自己多費心處理了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axr6902421 wrote:
這是台灣,不是美國...(恕刪)


你這樣說我就看懂了
你的抱怨來自你的閱讀能力

再指教你一次
全世界的求償都是一樣的啦
提告
判決
執行
執行不了沒有其他任何人或單位有墊付的義務
所以討債討不回來是天經地義的
台灣沒有比較爛
保險很重要,直接修好讓他去跟保險公司談

還好對方沒受傷,不然反告你過失傷害逼你接受和解或撤訴

在台灣信用不值錢,信用破產還是可以爽爽過
你一台二手車修好換新的零件 要對方賠償全新的價格也是不合理啊
而且還有很多賠償名目可以用 發生事情多去請教別 不要覺得自己是對的要求什麼都合理
你到底有沒有保險??
有保險就叫保險員處理好就好了不是??
你還跟他灰半天浪費時間...
哪家保險公司那麼爛啊O_O


放下吧!!

我也遇過,在台一線上面,等紅燈,一台大貨車直接以時速70公里把我的車子撞上安全島,並且我的車子又撞到前面一台。 還好一歲的兒子有座頂級的安全座椅,沒事! 老婆坐後座,有綁安全帶沒事! 我當然安全帶不離身,也沒事!

好了! 問題來了,車子後行李箱潰縮,原廠估修車費43萬。

因為我完全靜止等紅燈,零肇責。可是咧司機只說一句話,他的保險最多就是賠50萬,包含我前面那台車! 因為人員沒有任何受傷,只有車損。 本來我也很氣憤想要告官,但是查了案例。這種賠償就是會打折,也就是只要幫你復原就好了! 當下也跟樓主一樣,氣憤到不行!

經過一兩個禮拜的冷靜,就決定了! 車子不修,賣掉了,把賠償權利也一併給了買主! 然後再換台新車! 財去人安樂,就當是人生的劫數。
有車體險,不用吵架,不用討價還價,不用費心,只需要費時。
開去車廠,原廠外廠都好,報出險,保險公司專員來看完,跟車廠喬好報價,開始修理。
小弟已經因為有車體險,被追尾四次,共換了三次後保桿+下巴、一片尾門、一邊後尾燈
全部都是靜止中被玩手機的、分心的、眼瞎的追撞
保費年年降,後續保險公司追償處理也不干車主的事
損失的就是車子已不是原車的尾門保桿,二手價應該會差一點
不過車在路上走,三寶何其多,很正常的。

最後一句送你,車沒買保險,就乖乖的去面對,不是自己填牛屎,就是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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