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9 07:45 中山高 4.6k 基隆往台北事故 跪求目擊者 .....


KeVin-Chen wrote:
版上的大大,小弟的大...(恕刪)


我也是天天走這條路~
基本上這裡是個大彎!大彎結束處~前方沒幾公尺就不能行駛路肩了!
假如我行駛路肩!一定會在進這個大彎前~就先行切入外線~

因為我覺得這個彎~盲點太多~由其是路肩處~


chowe wrote:
恩,是耶,不過他第一個燈跟第二個燈時間有點長,第三個燈之後速度有加快...


第三段和第四段之間有漏秒,
什麼時候開始打方向燈不知道.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藍車正確的作法不是保持速度硬閃
而是應該維持車道放油門減速才對

這種情況遇過太多了,速度放慢一下,那個距離絕對是沒問題的

這路段我也常跑,上班必經,不過這星期剛好沒開車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hungting wrote:
大家有沒有覺得在路上很多駕駛人都得了一種病
叫做"看到別的車打方向燈就加速不讓對方到自己前方"
...(恕刪)


真的...
我前幾天才跟我老婆講類似的話
人類真的是很怪的生物...(還是僅有這個島?)

類似的病還有
1.停紅燈一定要擠到最前面去(通常是機車.汽車可能是不方便吧.不然應該也不會客氣)
2.從路邊開出來.即使是打算慢慢開.也一定要趕快擠出來擋在別人前面 (等別人過再出來慢慢開會痛苦)
3.走路.騎車.開車跟在別人後面會難過.會痛苦.一定要自己佔一道(排隊應該也會痛苦)
....etc.


套用在交通以外的方面
就是真的很不愛輸(的感覺).不能輸.輸不起
即使擺明了就是輸.也絕不認輸...
(輸有那麼不好嗎?而且又不是每件事都有輸贏...)

walker_7 wrote:
拜訪,如果不懂法律不要亂下定論,就算只是用"好像"二個字,
這樣只會讓當事人更緊張!...(恕刪)


咦,小弟被砲了耶!

不過沒關係,因為大家來這裏發言,也都是推論啊!就算有找到大拖車及藍色轎車,但是在法院判決以前、任何人仍然是無法證明誰對誰錯 (當然,恐龍法官也會有判錯的情形)。因此大家雖你一言、我一句的,未必對樓主不好;樓主可參考大家的意見,自己再把所有可能在法院裏的攻防進行沙盤推演 (如下面小弟觀察的事實,如果在法院當下被另兩輛車主咬住,樓主恐怕佔不到便宜吧?)、或許勝算更大!

===================================================================================

小弟又重新看一次最後發生事故前的影片;發現其中必有姦情‧‧‧喔,不,必有隱情;情況更複雜!

常理來說,即使一堆車子行駛在一起的時候,理當不會一堆車子都超速、對吧?

大家看一下大拖車由最內車道、往其右側車道轉出來、然後藍色小轎車也跟著轉向右側車道的瞬間,此時黑色小轎車是以更高的速度衝出來、有沒有?

如果大拖車和藍色小轎車剛好是最高限速下行駛於高速公路,則代表黑色轎車已超速;那‧‧‧如果藍色轎車沒擦撞到黑色轎車、而黑色轎車又超速違規在先,則該如何判誰對誰錯呢?真是傷腦筋啊!

以上,純粹從影片現況來推論!

KeVin-Chen wrote:
版上的大大,小弟的大...(恕刪)

看影片後...感到奇怪的是....
國道兩線道大貨車在內線照理只影響外線雷諾,
黑色那台要嘛不是沒保持安全距離不然就是想路肩超車,
感覺黑車自己也有疏失。
如果有ESP,bluebird不會失控

樓主也不用上來貼文章了
沒有影子的人 wrote:
如果有ESP,bluebird不會失控

樓主也不用上來貼文章了



不一定吧, ESP的效能也是有差別的..





Jacky99999 wrote:
咦,小弟被砲了耶!不...(恕刪)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大拖車行駛速率
一切純屬臆測
更沒辦法依此推測黑色當時屬於超速狀態

rock519 wrote: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大拖車行駛速率
一切純屬臆測
更沒辦法依此推測黑色當時屬於超速狀態...(恕刪)



沒錯,小弟純粹是看影片來臆測的;但本棟大樓裏也有其他大大對黑色轎車抱持著有超速的看法!如果是恐龍法官來看,他會不會也認為黑色轎車有超速?十之八九應該會說〝有 〞吧!

此外,如果影片能再多拍幾秒黑色轎車行駛的過程,小弟就有辦法大約推算出當時的速度喔!

但是就算現況是黑色轎車出現沒幾秒就包了,還是可以證明它有沒有超速喔!

大家要不要腦筋急轉彎一下下?

PS:小弟如果是法官的話,對於三輛車當時是否有超速,一定會給他們一個心服口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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