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台北市開車,後方一輛車不斷的閃我大燈,當下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我採取的決定是維持市區道路的速限,不因為他而開更快,也不要遷就他而離開原本的車道,就繼續開我的。請問我這樣子做是對的嗎?
因為我覺得想在市區開快車那是你的事情,你自己去找空隙鑽才對,這裡不是高速公路的超車道,我應該是不用因為你閃我大燈而多做什麼?畢竟你不是救護車啊?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有無錯誤?若有,請鞭小力點...
附上此時的行車記錄器影片,這車後來就急了,直接逆向行駛公車專用道來超我車...
畫面上也有我的時速,維持在市區的規範 50 以下,在 47-48 之間。
========== 下午補充 ============
比較完整一點的過程,其他訊息請看第三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