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區道路被後方頻閃大燈該怎麼做?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開車,後方一輛車不斷的閃我大燈,當下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我採取的決定是維持市區道路的速限,不因為他而開更快,也不要遷就他而離開原本的車道,就繼續開我的。請問我這樣子做是對的嗎?

因為我覺得想在市區開快車那是你的事情,你自己去找空隙鑽才對,這裡不是高速公路的超車道,我應該是不用因為你閃我大燈而多做什麼?畢竟你不是救護車啊?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有無錯誤?若有,請鞭小力點...

附上此時的行車記錄器影片,這車後來就急了,直接逆向行駛公車專用道來超我車...



畫面上也有我的時速,維持在市區的規範 50 以下,在 47-48 之間。

========== 下午補充 ============

比較完整一點的過程,其他訊息請看第三頁。

文章關鍵字
看開點
他可能家人往生或瀕危
如果只是常態
那遲早輪到他往生或瀕危

Johnson.Wang wrote: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開車...(恕刪)


只要後面的不是警車救護車消防車
你就慢慢開你的
你的路線跟車速都正常就好了

舉個另一個例子
對向如果遇到逆向超車的
有些人會往右閃

其實減速就好
因為是對方該閃你

如果你右閃撞到右邊的車
反而變你錯

Johnson.Wang wrote: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開車...(恕刪)


就讓他超車就好了 畢竟多點禮讓少點摩擦
chiang:正經一點,那些亂七八糟的你跟你同事私下聊吧,如果太過頭你就準備提前放年假了
你沒超速或過於慢速 一定就沒有違規 你也可以很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沒錯
但是 我覺得開車是道德問題
如果自己不趕時間 不急 況且慢車道也沒有可以阻礙自己的正常速度的烏龜車
那你為何不就開到慢車道呢?
說不定那台車的老婆要生了 肚子痛要撇條 或等等原因
人本來就是要互相的
說不定 那天你也有急事 須要趕時間 超過限速
結果 前方有一台不急不徐的像您一樣的速限內的守法車 擋住你
這樣你做何感想呢?

常常在路上看到就是這樣
雖然說 都在速限內 沒超速
但兩台同樣速度的守法車 就剛好佔住整條道路

也不知道駕駛人在想什麼
所以我說 開車 是道德問題阿

超車道 慢車道 不要傻傻分不清楚耶

Johnson.Wang wrote:
畫面上也有我的時速,維持在市區的規範 50 以下,在 47-48 之間。


在車流順暢條件下,建議速度 :限速 + 10%
wu754108 wrote:
如果自己不趕時間 不急 況且慢車道也沒有可以阻礙自己的正常速度的烏龜車 那你為何不就開到慢車道呢?

前方有一台不急不徐的像您一樣的速限內的守法車 擋住你 這樣你做何感想呢?

兩台同樣速度的守法車 就剛好佔住整條道路


嗯~您說的我全部都同意,但是您看了我的影片了嗎?

1. 我沒有慢車道可以躲。

2. 我不但維持速限,且我已經是這兩線車道中最快的車了,看畫面就可以知道。

3. 我比隔壁車道的車要快,沒有佔據整條道路。
https://yuann.tw/ 隨裕而安
我不是針對你啦 所以我一開始說 你一定沒錯.....

我是在說 我們臺灣很多駕駛人的通病
抱歉讓你誤會
也許他趕時間 尿急 肚子痛.......
就讓他一下
對自己也沒有損失
雖然錯的是他
但是不是甚麼太嚴重的是就這樣把對方的車號公布出來
........

clstclstclst wrote:
對向如果遇到逆向超車的
有些人會往右閃

其實減速就好
因為是對方該閃你


其實現代社會最好不要提倡這種觀念
你如果遇上過就知道
瘋子, 吸毒, 酒駕, 瞌睡, 失意人, 有錢哥兒
無一不是把道路當賽道開
只要你遇上任何一個, 此生就毀了

多年前我曾走苗栗大湖往卓蘭的省3
當時時速60, 內車道行駛中的我
只是轉個眼睛按一下CD的下一首
不到一秒時間就看到筆直道路前方有輛車應該以破百時速半車跨越雙黃線朝我而來
等我反應完打過方向盤, 期間不到一秒, 我驚險閃過
重點是該車完全沒有打過方向盤
兩車相對速度應該超過160

基於防衛駕駛觀念
最好不要太堅持你的說法以免抱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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