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關於一些關於交通法規的疑問...(汽車駕駛禁看電視 明年驗車要管)疑問更深

從以前的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到開車要繫安全帶~~~到汽車安全座椅
~~到後做繫安全帶~~到今天的駕駛禁制看電視~~
這邊法規跟憲法是不是有衝突的?
我知道這些規定是為了每個人的安全著想
但是不是應該從教育面做起嗎?
為什麼一直限制這各限制那各的?
除了每個人好有沒有其他的想法?
基本上 上述的法規沒有不好 但是依照現在憲法條文
這是不是違憲? 只是一些疑問 沒有要筆戰之類的
很想看看是不是有人有更好的看法 謝謝...
怕駕駛開車不專心

由其計程車上的數位電視幾乎每台計程車都有裝

可能會造成計程車業主反彈
我也不是針對今天開始實施的這各法規 所以有疑問
開車看電視不好 很多人都知道
針對這一條 他裡面有提到
(若安置在前座椅背、非駕駛視線可及範圍則不限)
那安裝在前面的影幕一定在駕駛的視線內吧
那是不是有安裝在前面的影幕要改在副駕駛座?
不然安裝在中控台 是一定在駕駛視線內吧...
立法的人到底在想什麼?
政府應該還要補充一下~~
汽車駕駛禁止開車時..吃便當..看書報雜誌..打NOTBOOK..玩平板電腦!!

nimala1004 wrote:
政府應該還要補充一下...(恕刪)


再補一個...禁騎機車/腳踏車時刷手機~一堆人在耍特技, 單手騎車
駕駛車輛本來就應隨時注意車前行車狀況,所以駕駛的視線應在車前、左右視鏡、後視鏡,而影音設備為行車輔助工具,車輛行駛前就應該完成設定,所以在行駛中駕駛無需在做動作,然電視確會使駕駛分心,視線由原本的車前、左右視鏡、後視鏡,轉移到螢幕,無法注意行駛路況與對路況無足夠反應時間進進而影響行車安全,實有其限制的必要;對於驗車增加行駛間前座電視需關閉,是為防止駕駛分心,能更專注路況,並無違反比例原則,且並無罰則,駕駛人就算行進間觀看電視,也不會對其處罰,僅只在驗車增加行駛間前座電視需關閉,為了行車安全實屬必要,故不構成違憲。
聽我們老師說互相抵觸(憲法跟法規)的時候~~
“公益大於私益”
大家的利益大於你個人利益時這是OK的~~
QWE
公益大於私益?
有沒有戴安全帽是個人的問題跟公益有關?
有沒有繫安全帶應該也是個人的問題跟公益有關?
其他的譬如後座安全帶之類的
感覺上跟公益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何況憲法不是一各國家最重要的律法嗎?

td451727 wrote:
公益大於私益?有沒有...(恕刪)


嗯…憲法有說人民有自由選擇工作權力 真的是這樣嗎?
現在去工作那個不用考試的??不用面試??不用證照?
戴不戴安全帽是你的問題~憲法有說不用戴?
行車不能看DVD很正常阿為了保障其他人安全

Q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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