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六十八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節錄如下:
六十八、胎壓偵測輔助系統
1. 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
1.1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M1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各型式之M1類車輛,應安裝符合本項規定之胎壓偵測輔助系統。
1.2 中華民國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N1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各型式之N1類車輛,應安裝符合本項規定之胎壓偵測輔助系統。
1.3 本項規定僅適用所有車軸均為單輪設計之車輛。
所謂的M1類車輛,上網查到是這樣「M1:指以載乘人客為主之四輪以上車輛,且其座位數(含駕駛座)未逾九座者。」
N1類是貨車類的,就先不討論了
民國105年7月1日啊,還有4年不到的時間
新車還好,那超過十年的老車要怎麼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