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在台灣長大
現在來美國
可是還是很不解為什麼所有的車禍十之八九都大車子的錯?
前提是在大車子沒有違規的狀況下
例如機車跟汽車一定是汽車錯
大卡車跟小客車一定大卡車錯之類的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難道受傷多就是可憐該被同情嗎?
看透人心 wrote:
如果有人開車~看到一個闖紅燈的人~故意加速撞死他~
該怎麼辦???
開車就是要注意一切~不是開車只注意交通號誌~
假如以後一切判決依號誌為準~那以後應該更多車禍出來~!
反正看到不依號誌行駛的~就去撞他~
機車騎到快車道~就去擦撞他~
這位大大
您的觀念實在是大大大大大大大大的錯到底阿!!
假如以後一切判決依號誌為準,不會有更多車禍,只會減少
您說闖紅燈?
那誰叫他要闖紅燈呢?
明知闖紅燈違法還要闖
在日本 假如你闖紅燈被車撞了,你還要賠對方車子上的問題
假如你很不幸的過世了,還要由你家人出面賠償
誰叫你闖紅燈?不對就是不對
在新加波犯點錯就要被鞭刑,為什麼?
因為不對就是不對
如果台灣也跟進其他先進國家的法令的話
光是闖紅燈這點能跟日本一樣,我問您,您敢闖嗎?各位還敢闖嗎?
我相信會大大減少一堆心存僥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