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幾乎都有重大事故發生
造成不少破碎家庭
超自由的台灣,開車隨心所欲的人太多
闖紅燈、逆向、蛇行、超速、龜車霸占超車道、隧道內變換車道、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雙黃線超車,..............................................., etc.
而抓的人少之又少,這就是人性漏洞

有一極有效的方法可以改善,希望交通部可以研擬:
凡檢舉交通違規成立,違規之罰金一半頒給檢舉人
如果此法通過,"保證"台灣的交通煥然一新,比日本、新加坡還優

台灣檢舉"烏賊車"有獎金、"亂丟垃圾"也有獎金
為何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希望台灣的交通可以一天比一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