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聞

這樣的情況、跟謀殺罪有何差別?
前陣子相同新聞事件騎士是跌倒後遭後車碾過
這樣開車門的行為、是否可以修訂除應負之刑責民事外、乾脆吊銷駕照算了!(終身不得考照)
避免日後再有機會傷及他人

moblemoble wrote:
乾脆吊銷駕照算了!
這種罔顧他人安全的駕駛,
往往沒有駕照可給你吊銷耶!

moblemoble wrote:
壹新聞
這樣的情況、...(恕刪)


殺輪兇手....
我要練刀背 wrote:
這種罔顧他人安全的駕...(恕刪)


現在有沒有駕照有差嗎...還不是可以開車...
有些事現在不做, 以後也不一定做的到
而且害死人頂多過失傷害致死

讚!
nmhjk77777 wrote:
殺輪兇手....現在...(恕刪)
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

不要再騎車了

催促政府快點立法禁止民用兩輪車輛行駛

否則這種無腦駕駛害死機車騎士的新聞永遠不會停止發生的
玩 Skyrim 吧!
moblemoble wrote:
壹新聞這樣的情況、跟...(恕刪)


這汽車駕駛只能用渾蛋來形容.
害機車撞倒還先看自己的車門.
沒那技術還要D檔開門.
那不疾不徐悠哉的態度令人越看越氣

moblemoble wrote:
壹新聞這樣的情況、跟...(恕刪)


又是這品牌的...
不EY
汽機車道本來就應該分流~~

一堆機車亂衝亂撞~~

再嚴的法律都一樣~~

Carter0625 wrote:
汽機車道本來就應該分...(恕刪)
這種人這麼多,應該禁止民眾持有汽車才對
這樣講有沒有比較爽?
犯案後態度惡劣

俊俏環 wrote:
這汽車駕駛只能用渾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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