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在汽機車混合快車道,有些機車騎在沒有禁行機車的快車道,引發汽車不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kx9xbq9N1c

如果像這樣
禁行機車行駛快車道
禁行機車行駛於快車道,方能減少行車糾紛

文章關鍵字
非常認同樓主的想法
但如果機車優先道改為禁行汽車以及禁停汽車會更完美

.展哥. wrote:
最近經常在汽機車混合...(恕刪)

會不會有人說,我是機快車,不是機慢車……
又是展哥 必噓 跟你同住台南 真心覺的悲哀
wessley wrote:
會不會有人說,我是...(恕刪)


法規讀熟一點,看機車是歸類在快車還是慢車...

幫你找好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
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
行駛於指定路段之三輪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楓城豬仔 wrote:
又是展哥 必噓 跟你同住台南 真心覺的悲哀


偏偏他的言論跟現在的政府不謀而合
完全就是說汽車違規、酒駕撞死人沒關係
機車被撞就是活該,撞到人更是罪該萬死

所以交聽部之前說[塞車就當作停車賞風景]
對展哥這種人、甚至大多數四輪大爺而言,並非幹話
也讓交通部以後看到塞車問題,還可以推卸說是大家都開車造成的
雖然大家都知道一人汽車橫行的現象就是政府、民代、媒體一手造成的
話說隔壁電車板一直靠杯GGR的光陽也是打壓二輪路權的幫兇


可是話說回來,展哥這麼愛靠杯機車
結果他自己騎機車檢舉別人的同時也在幹一樣的事情
做賊的喊抓賊,不覺得很可笑嗎??


而且展哥說強迫分流減少行車糾紛
那這一串又是怎麼回事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35595&p=1
開車門未看後方導致車禍,不但不檢討開車門的人??
還反過來質疑機車為何在右邊,不就是展哥這種人逼機車走那邊的嗎??
本來就該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

在一般市區限速下,機車可以很容易的跟上車流卻被要求騎在最外側,而外側車道充滿違停的車輛+公車也要靠站根本就超不安全!
怎不分快慢車就好了?

我開車遇到賭爛的最多是,騎機車給我開超慢的三寶阿嬤阿公之類的,然後神三寶的反應

而我騎車最賭爛的是被規定騎最外車道,一堆公車計程車還有違停汽車,然後有些汽車開車門還不看後面亂開

我只能說樓主你去騎車騎一年就知道最外車道多危險,然後還有一堆低能把機車優先道拿來停車

因該學習國外道路分速不分車種 內側當然快車阿 顧名思義 但一堆雞腿駕照我開車都遇到開30的
這種規畫高雄也很多.
不過平時機漫車優先都是...停一堆車
有跟沒有一樣還是廢掉好囉.
把汽車跟機車改成限速道.@.@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為什麼別人不會被叭,就只有他被叭?

白目嘛。

反正他也沒在怕的,發生什麼後果自己要承擔。

當然,我還是會祝他順順利利的。

不用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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