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在汽機車混合快車道,有些機車騎在沒有禁行機車的快車道,引發汽車不滿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kx9xbq9N1c如果像這樣禁行機車行駛於快車道,方能減少行車糾紛
wessley wrote:會不會有人說,我是...(恕刪) 法規讀熟一點,看機車是歸類在快車還是慢車...幫你找好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三輪以上慢車:(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三輪慢車。(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楓城豬仔 wrote:又是展哥 必噓 跟你同住台南 真心覺的悲哀 偏偏他的言論跟現在的政府不謀而合完全就是說汽車違規、酒駕撞死人沒關係機車被撞就是活該,撞到人更是罪該萬死所以交聽部之前說[塞車就當作停車賞風景]對展哥這種人、甚至大多數四輪大爺而言,並非幹話也讓交通部以後看到塞車問題,還可以推卸說是大家都開車造成的雖然大家都知道一人汽車橫行的現象就是政府、民代、媒體一手造成的話說隔壁電車板一直靠杯GGR的光陽也是打壓二輪路權的幫兇可是話說回來,展哥這麼愛靠杯機車結果他自己騎機車檢舉別人的同時也在幹一樣的事情做賊的喊抓賊,不覺得很可笑嗎??而且展哥說強迫分流減少行車糾紛那這一串又是怎麼回事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35595&p=1開車門未看後方導致車禍,不但不檢討開車門的人??還反過來質疑機車為何在右邊,不就是展哥這種人逼機車走那邊的嗎??
怎不分快慢車就好了?我開車遇到賭爛的最多是,騎機車給我開超慢的三寶阿嬤阿公之類的,然後神三寶的反應而我騎車最賭爛的是被規定騎最外車道,一堆公車計程車還有違停汽車,然後有些汽車開車門還不看後面亂開我只能說樓主你去騎車騎一年就知道最外車道多危險,然後還有一堆低能把機車優先道拿來停車因該學習國外道路分速不分車種 內側當然快車阿 顧名思義 但一堆雞腿駕照我開車都遇到開3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