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一大堆方便好用的路(像是市區快速道路、西濱、蘇花改、國道)通通規劃給汽車專用,很多開車族覺得很好,其實剛好相反。為什麼?
政府把汽車的通行權調到最大,又不像日本還有「有車位才可買車」的限制,大大提高人民買車、開車的意願,等於是變相鼓勵人民開車,再加上「假車種分流」制度,造成路上汽機車動線經常被迫交錯,大大提高事故率與機車騎士受傷機率,又再次鼓勵人民開車,「鐵包肉」嘛。
正值世界各國都在想辦法減少私家車進入市區,臺灣政府還在維持「鼓勵人民開車」政策、以「限制機車通行權」、「不夠方便的公用載具」,把人民對運具的選擇,全部趕到「私家車」這個選項,造成路上一大堆一人汽車,不只把道路塞好塞滿,連停車位都一位難求。
人民出門被迫開車了,要路邊買個東西不好停車,又不想停停車場,一方面花停車費一方面又要走個老遠,只好隨便靠邊停。後面汽機車為了閃一路靠邊違停的車,最後發生碰撞,可能又是機車騎士受傷,剛好又可以再鼓勵人民多開車,惡性循環。
路上汽車越多,造成塞車、找不到車位,誰最受苦?當然是越常開車的人。
那路上汽車為何會多?啊不就是政策鼓勵人民多開車?
不用懷疑,您可以想想看,若您上下班路線經過省道,您可騎機車通勤。若政府規定省道為汽車專用,您的自由選擇權受到干預,不就只好改開車上下班?開久了,連塞車都塞習慣了,有天政府宣布機車可上省道,很多人陸續改回騎車通勤,路上一人汽車少了,連您自己習慣開車的人也連帶因交通變順受益。這說明什麼?政府若不要胡亂干預人民的運具自由選擇權,全民皆受益。尤其是繼續開車的人,受益最大;政府若繼續以政策鼓勵人民開車,那麼就大家一起飽受塞車、找不到車位之苦。
若您不相信,請先回答我「政策有沒有鼓勵人民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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