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要開快,還好那時時速約40公里左右,否則可能就會撞上這位小妹妹了。
小女孩那個狀況就是減速, 剎車準備, 也可以輕按喇叭先示警提醒(很多人連按喇叭都不會, 喇叭可以輕點, 正常, 重按三種方式, 太多人只會一種, 難怪按個喇叭就有事了), 這些都是預留反應空間時間, 駕駛主動掌握自己行車安全,以防禦駕駛的觀念, 把任何可能危害及不確定因素也掌握在手上
不是快就危險, 也不是慢就安全, 德國人證明快不見得危險(無限速高速公路事故率世界最低), 台灣人證明慢不見得安全(龜車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s1231471 wrote:
真的不要開快,還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