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我方, 僅保對方車體險, 未保自身車體險, 對方有保丙式險
我個人認為有以下2點說明 :
1. 該路口僅可右轉, 我方先到路口右線車道待轉, 對方"違規逆向"超前後強行右轉導致碰撞
2. 畫面約41秒處, 我方有察覺對方車輛異動, "有做煞停動作", 是對方車輛"右轉移動中"導致碰撞(可觀察地面標線及對方車頭與我車相對位置判斷)(還有對方右前輪明顯轉動)
請廣大的鄉民提供你所認為的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各是多少?
有個人見解的部分當然可以以敘述的方式表示
不然也可簡單說出您心中所認定的比例 (例如 "我方=70%, 對方=30%")
PS : 不會編輯影片, 無法將前車車牌號碼遮住(非事故車), 請車主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