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說即使從頭到尾有300輛違停,警方也不應該處理

原文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61953


現在是怎樣?桃園要跟台南看齊??

有這種思想的首長,還能五星縣長,真他x的奇葩

板上有無桃園的交通志工?拜託多努力一點! 加碼檢舉




鄭文燦說,警察值勤有特殊性、要處理勤務問題,但也要權衡違規程度,假設有民眾檢舉介壽路一到三段有違停,即使這條路從頭到尾有300輛車違停,但也應該不處理,政府單位不應該隨著檢舉達人動作而起舞,這是檢舉達人把政府當成工具或下游,變成地下局長、甚至地下市長。

鄭文燦表示,針對違建、1999不正常的檢舉案件,相關單位都建立執行準則,對於交通違規部分,會責成副市長游建華督導警察局根據影響交通高低程度,建立作業準則。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原文網址 https...(恕刪)

如果政府沒能力處理大量檢舉,應該可以外包出去,讓專業的來。
我最愛桃園的一點
就是開車自在啦
只要沒有正義魔人
車都隨意開
被斷章取義了
1247413600 wrote:
被斷章取義了...(恕刪)


所以原文是??

看這報社,會去斷章取義自己人嗎.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有明文規定的違規行為,也有明確的罰則,警察還能視違規程度整條路300輛車都不處理,這是開政府的沒政府嗎?
意思就是說以後老百姓遇到小偷打119報案,警察認為又不是凶殺案,老百姓也沒有生命危險,情況不嚴重就可以不用處理了。
seatree wrote: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有明...(恕刪)

選個不重視法規的市長,走向人治極權了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原文網址 https...(恕刪)


懶惰不作為的市長!!

我這樣寫總行了吧
01不會再移文了吧

只看見胖,不見周瑜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原文網址 https...(恕刪)


算是失言了

但檢舉制度讓公務員人力無法負荷是事實,應該從檢舉頻繁的前三大區域導入科技執法,有民眾檢舉就調閱影響蒐集違規事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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