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antw wrote:我們選出的立委就是這麼不用功,只會便宜行事,才會有重機視同汽車的法規。 跟這個沒有關係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可以行駛禁行機車車道是因為在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擁有汽車路權機車停等區是在紅燈時提供給250cc以下機車用路人停等紅燈專用當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擁有汽車路權時自然喪失在紅燈時使用機車停等區的權利立委是基於大型重機用路人請願才修法讓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擁有汽車路權如果不是為選民服務又何必修法?
我上下班的路上, 常遇到幾台紅牌, 車子很多時他們就鑽路邊的小路,跟125的一起鑽, 然後他騎到靠近停等區時, 很守法的停下來了,問題停等區一台機車都沒有, 都因為他塞在右邊的小路上, 125的車都進不去停等區了.....這樣的行為真令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