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點左右停等紅燈,被一輛汽車從後面撞上來
當下已經報警,也做完筆錄,機車有受損,詢問對方有無保險,對方說只有強制險
目前腳踝痛,有腫起來,後腦也會痛,沒有去看醫生,請問如果明天再看醫生這樣可以嗎?
本人是想說如果對方有全賠我機車的修理費,那我民事方面就不跟他計較了,怕就怕他賴皮
想請問我該如何做比較好?
chihhung888 wrote:
晚上9點左右停等紅燈,被一輛汽車從後面撞上來
當下已經報警,也做完筆錄,機車有受損,詢問對方有無保險,對方說只有強制險
目前腳踝痛,有腫起來,後腦也會痛,沒有去看醫生,請問如果明天再看醫生這樣可以嗎?
本人是想說如果對方有全賠我機車的修理費,那我民事方面就不跟他計較了,怕就怕他賴皮
想請問我該如何做比較好?
首先你停紅燈,他追撞你,他是100%責任躲不掉的。
明天看也可以。不舒服的話,也可以去急診趕快看一下。然後記得一定要開診斷書。
強制險可以支付看病的收據,但精神賠償之類的沒有收據,就要他自己出。精神賠償就是無形的,身體痛讓你的心情很差甚至要受皮肉痛,還得買肉吃來補肉,就些就是精神損失,這部分就完全看你要不要叫他賠。
車損的部分,你先跟他聯絡。比較沒爭議的方式是回地區總經銷修,總經銷的價格就是官方價,公道公正,不管你修多少他都必須賠你。如果他嫌貴,你也不介意的話,去認識的車行報價,可能會比總經銷再便宜些,但建議你總經銷跟民間的報價都拿一份,凸顯民間報價的合理性。
如果他乾脆一點,你們兩邊講好一個金額(修車報價單+精神賠償=他掏腰包;看醫生的收據用強制險付),你們就不用等一個月初判表下來,可以直接請交通隊把案件送到調解委員會雙方寫和解書。
如果覺得去調解委員會,上班要請假很麻煩,那就是要他財損跟體傷一次付清,然後私下和解即可。如果對方要分期付款,就要去調解委員會,因為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是同法院判決,對方不依承諾付錢的話法院能強制執行。
如果他GGYY,你就警告他你會回總經銷修,而且會找律師討論告他過失傷害,你會用最大程度跟他求償,到時候判決賠償都會算他頭上,而且法院會強制執行,他會損失更大。如果他還是裝死,你就等一個月初判表下來,先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就接著到法院告他民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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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跟你說,人平安最要緊,其他都小事,一步步處理即可,先讓生活回歸正常,不要想太多。
chihhung888 wrote:
當下已經報警,也做完筆錄,機車有受損,詢問對方有無保險,對方說只有強制險
目前腳踝痛,有腫起來,後腦也會痛,沒有去看醫生,請問如果明天再看醫生這樣可以嗎?(恕刪)
只有強制險, 那他的保險公司會幫他 賠你 醫藥費..
要有去醫傷病的單子, 才能向他的保險公司請款.. 所以趕快去醫, 拿支出証明, 自己去請款即可. 警方都有記錄了, 對方車輛是事件相關車.
賠你 修車費, 他就要自己掏腰包.. 誰叫他沒有第三責, 不然保險公司 至少還有 最高20萬 的財損, 可以動用.
大眾款機車修理, 應該沒有多少錢, 又不是隨隨便便都要好幾萬的汽車, 如果拿不出來, 也很奇怪..
先去估修車價, 然後去調解委員會談..
https://www.google.com/search?client=firefox-b-d&q=%E8%AA%BF%E8%A7%A3%E5%A7%94%E5%93%A1%E6%9C%83
都還沒開始談, 不要老在那邊想像一堆 嚇自己的假設..
車禍是單次博弈,但是面對車禍才開始做功課總是手忙腳亂,試著把流程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剛剛處理完車禍理賠。連我這種天天碰車的都會遇到這種倒楣事。騎機車等紅燈莫名其妙被後面汽車撞。我零肇責。
面對車禍流程是這樣。
報警(不管接下來要不要私下和解,先報警有第三方公證人紀錄)等待警察期間自己可以先拍照蒐證,若在高速公路切記勿下車,先把車移到路肩。
酒測(警察想便宜行事,堅持要做酒測)
填寫資料(由於我不喜歡帶正本出門,甚至不帶錢包出門。都是影本放車上,警察在靠北時就說治安差,車被偷證件不見很麻煩,反虧警察一下)
如果有行車記錄器,不要讓警察帶回警局,屬於你自己的財產,警察無權帶走,要他現場拷貝,不然就是你回家整理好心情再給他,有對自己不利的畫面,像是闖紅燈,你有權不提供,就說沒錄到敷衍過去)
如果有路口監視器,可以去警察局調閱。就說我住外縣市,要他們調閱後存檔別被新資料洗掉。路口監視器一般無法立即調閱,三聯單上有承辦警局電話,等驗傷完回家,再打電話請警局存底。
三聯單都會留下對方手機,簽完名現場打,看對方是否留假電話
無法開車就叫人來拖吊,汽車保險或信用卡都可以呼叫免費拖吊一小段距離。信用卡要先登錄才有拖吊服務。
小擦撞也要去醫院驗傷,而且是當天,再晚也要不洗澡直接去驗傷。將來可以以刑逼民。驗傷單有乙式與甲式。甲式一份2000太貴了先不請,我請乙式的(不能當作訴訟憑據)一份100元。但是我不跟對方保險公司講,就讓他知道我有驗傷了,我也很懂流程,別亂搞。
對於外地人到外地出車禍,最怕就是資料沒湊齊。寫錯名字(這次警察就寫錯我名字),路口監視器調閱,跑和解賠償等,都要舟車勞頓。
因此出車禍就是謹記
報警
取證:三聯單確認,行車紀錄器,道路攝影。
拖吊
驗傷
回到家有空,聯絡保險公司求償
回家整理好心情後,該做什麼功課,讓資訊不對等的劣勢消除?
打電話去承辦警局,調閱路口監視器。
去當地市政府交通局線上申請資料
查詢汽機車殘值
以台中市為例,線上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時間就按照他預設的,以2/10出車禍,我2/18申請(一星期後才可以申請),預設3/3之前可以把三份資料申請到手,我2/26拿到手。記得帶隨身碟或記憶卡去警察局存照片檔案。
台中市線上申請
http://aps.police.taichung.gov.tw/TJMWebApp/web000
司法院殘值估算
http://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以我的2014年6萬元老機車,殘值約11000。修車費已經花了11500,診斷書和驗傷單約380。我這樣求償已經不當得利。管他去死,單次博弈就是能撈就撈。何況司法院的折舊公式只是參考,我車顧得好,本來殘值就應該比較高。自己賣也可以賣好價錢。
畢竟我這段時間無法用車,工資請求,代步費,都沒跟對方請償了。這些東西加上去,應該讓對方更屎屎尿尿。
最後再做保險估算
我0肇責,所以不需要賠償。機車也沒有所謂的車體險,我要自己處理,如果是汽車有車體險,我可以請我的保險代位求償,就是我車自己先修好了,我的保險公司先賠我,再幫我跟對方求償,我也不用去見對方。至於對方有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干我屁事。
因此老車與機車在車禍上是很吃虧的,老車要馬保丁式車體險,要馬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承保。機車更不用說了,沒車體險可以保,出事對方擺爛不賠你也沒輒。
所以才叫你先去驗傷,小病痛也要講的很嚴重,比如脖子酸有點想吐腦震盪。
至於後續要不要治療,現在武漢肺炎嚴重,不想常常跑醫院去治療……讓對方知道你可能以刑逼民,他就不敢太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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