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懂交通號誌規則了~

kan9938 wrote:
就現場照片來看;
它原是直行路段,因右側有廠房車道出入口,才增設的號誌及路口;
就規劃來說,這缺口直行車是不能迴轉的;

缺口的目的是給廠商車輛進出時使用,所以一般直行車是不能使用的
但假如你是從對向過來,那這路口有左轉號誌,那就可以迴轉,


母丟喔,照片右側的那條路,並不是「廠房車道出入口」,而是一般的道路。
任何車都可以右轉,然後抵達其他地方。

然後,看回文大概只是比較少人看到(迴轉)而已,
而我偏偏是那個比較常看到(迴轉)的人
迴轉視同二次左轉,只有直行箭頭綠燈應該是不能迴轉。
沒有禁止迴轉路牌,但有箭頭綠燈,以及地面直行標線,想在該路口迴轉就是六百塊
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想賭後車會不會檢舉就多試幾次
地上號誌只畫直行線 縱使沒有禁止標誌 我還是建議不要迴轉 那邊車速都不慢
燈號只有紅/黃/直綠/右綠
硬要在那邊轉 追撞跟被叭的機率特高
那邊我開那麼久 還沒看到有車在那邊迴轉的
防禦駕駛很重要
正義魔人閃一邊~~~
philips107s
下班時間我遇過兩三次了~因為他要迴轉但是對向有車他也不好轉~然後後面內車道就被卡住了~要嘛等他~要嘛跨中線繞過他在切回內車道.
nickchang0826
是阿 那邊一下班時間根本塞爆 基本要迴 可以下個路口還比較好點
不能左轉,只能直行,
你看地上標誌就可以得知。

綠色的圓形燈號,
直行左轉右轉都可以,
單一箭頭的只能遵循燈號指示。



桃園法規不知道在別的縣市有沒有通用,搞的我好亂呀
解決問題或許不難,但難就難在問題到底在哪裡?
aa11zzxx
自創時相耶,太神了,台灣果然每個縣市的交通規則都不一樣,每個縣市自成一國。
Ryan-Lin
桃園還有自己的玩法
這個未依標線行駛和未依號誌行駛都能開單
沒有禁止左轉、沒有圓燈或 左轉箭頭,能不能左轉,這就變成一個陷阱了

右轉箭頭應該是為了配右T 字路口,讓紅燈時,右轉車能右轉。

所以整體被設計成 直行箭頭 +右轉箭頭。

正確的燈號應該是 圓形箭頭 +右轉箭頭才對

可以打 1999 要求變更。但 也有可能會被立上禁止左轉的標示。

因為這樣的T字路口迴轉蠻危險的,正常也不會有迴轉車,對向的車流都不會慢~~
T42p
怕死的就綠燈時先開過停止線後把車停下不動,等到紅燈一亮利用雙向紅燈的那幾秒馬上迴轉。
我覺得這邊有瑕疵

以我看法是

"禁止迴轉"

原因很簡單..迴轉是兩個動作
左轉+迴轉(年輕時我在忠孝東路要迴轉被義交指正過)
只要不能左轉的路口就不能迴轉

而該車道地上只允許直行,燈號也是直行,並無任何左轉權力
如果是圓綠燈那還可以左轉說說...


所以連昨轉第一動都不準了,自然不可能第二動作迴轉
Eigen
還在地上箭頭,地上的箭頭要配合雙白實線才有用。沒有雙白實線,就只是『參考的』『畫好玩的』。
CcCManCcC
你還忘了「燈號」,燈號只顯示直行就沒有左轉的權利,當無法左轉,就無法迴轉
看完好像有兩派說法~我就好奇了~明明就交通法規怎麼會讓人明顯分兩派..
民眾就算了~公機關好像也這樣.......

前陣子因為被擋幾次了~寫信去台北市陳情系統~得到[交通管制工程處]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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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8條(略以):「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另依第206條(略以):「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先予敘明。
三、查所反映路段內側車道為直行指向線未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惟現場號誌燈面為直行箭頭綠燈,依規定不得左(迴)轉,為維行車安全及順暢,請用路人依現場標線號誌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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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交通管制處回覆的說法~~指向線會搭配禁止變換車道線,該路口只有指向線沒禁止變換車道線所以不禁止,但是現場燈號是直行箭頭綠燈所以不得左(迴)轉.

可是就那麼多可是..後來又遇到一個在那邊迴轉的,想到交通管制處的回覆我就直接送檢舉了...結果承辦警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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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不舉發:該處無左轉號誌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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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公家機關同個路口同個問題得到兩種相反的結果~我該信哪個??
不過警察既然不舉發~那下次只好乖乖等他選好時辰迴轉過去我在直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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