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權為了絕大多數用路人的安全, 將高速公路的風險限制在現行階段,
因此禁止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絕對必要
理由:
(1).增加大型重機車種變5種, 2的5次方32種撞況組合, 現行是16種, 風險多一倍,
(2).機車一摔車就是人車分離, 如果又載人, 那就會有3個異物分佈到車道, 高速公路車多速度快, 不是平面道路那麼簡單
(3).肉包鐵風險本就很高, 加上保險公司不願承保或費用高導致大型重機不想保, 保險公司早知大型重機風險高到無法承受。
結論: 回去開車吧, 重機大爺, 不要增加用路人及政府的麻煩了, 開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 開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 開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
所以讓這些人為了娛樂原因要求上高速公路只是增加其他97.7%用路人的風險(837萬 VS 20萬), 因此禁止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宜明訂為交通規則, 可以讓高速公路的行車風險最高就是現階段, 不會再上升了。
夠簡單明白了吧, 整鍋老鼠屎要倒在高速公路上, 增加的風險要其他97.7%的人去承擔, 只為了讓你們娛樂, 回去開車吧, 重機大爺, 行行好, 不要吃飽太閒有車不開, 政府的答案就是這個。真心不騙
政府該有決心, 將原先決議以嚴重影響其他97。7%用路人權益為由將其收回,
並發公告: 禁止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結案。
vaisteve wrote:
其實這樣解釋不對的,如果說危險駕駛的比例決定車種的行使權力的話
我建議所有的超跑都不准上公家馬路,畢竟有哪一台跑車會乖乖和大家跑的? 每台都吵得要死。
你搞錯樓主的宿求了。
問題不在於駕駛是否亂開,而是機車亂開之後人會變成裸肉在馬路上,造成他人莫名背負的肇責,因為財損事小,人若傷亡才是麻煩。
為何到了台灣就會一堆問題 國外屍橫遍野囉
allenhuang1971 很簡單啊 台灣的四輪駕駛很多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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