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不適臨停紅線遭檢舉 騎士怨:交通法規一定要這麼不通人情?

身體不適臨停紅線遭檢舉 騎士怨:交通法規一定要這麼不通人情?

廖貞嵐·Yahoo新聞社群編輯
2022年7月14日 週四 上午9:57
一名騎士在4月16日因騎車時身體突然感到不適,臨停紅線休息被民眾檢舉,讓他無法接受,將罰單po上網抱怨「交通法規一定要這麼不通人情?」結果遭到網友砲轟。

身體不適臨停紅線遭檢舉 騎士怨:交通法規一定要這麼不通人情?
騎士身體不適,臨停紅線休息被檢舉。(圖片來源:爆料公社二社)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自己是因為突然身體不舒服,所以臨停在紅線旁的水泥地上,結果因為這樣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檢舉,讓他覺得太嚴苛,「之前有紅線臨停穿雨衣事件,這次紅線臨停連駕駛都沒下車也要被罰?且已提出申訴還被告知,如因身體不適需要臨停調適,還需要檢附相關具體病況資料,那這申訴制度還有什麼作用?」

結果大部分的網友都不同情原po,留言「都已經開你最輕的一條了,你這樣還要抱怨?而且如果每個人都跟你一樣宣稱自己身體不舒服,那法律就可以廢掉了啊」、「每張罰單的背後充滿了令人可歌可泣的故事,這應該拍成電影才對,名稱就叫『紅單』,想必會大賣才是」、「照你這麼說,每個臨停的都說自己身體不適沒辦法舉證就好了啊!你又提不出證明誰知道你有沒有身體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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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30 之前就只能乖乖認命吧!

2022/4/30 限縮之後,已經不會有這樣的困擾了!
從照片來看停太前面了
如果停後面一點紅線斑駁的地方
搞不好還有機會
foster_yen wrote:
身體不適臨停紅線遭檢(恕刪)


無聊的抓耙仔制度
完全被反社會魔人濫用
宙王
必須比你囂張
只要PO出來

沒人會同情的

只會看好戲
atoss888
這不就跟搶劫失敗後喊說是同學起鬨開玩笑的一樣.....這樣就沒罪了嗎?
【每張罰單的背後充滿了令人可歌可泣的故事,這應該拍成電影才對,名稱就叫『紅單』】
寫這段的朋友,太有才了
可是,新聞裡每個都是孝子,編劇可能要動點腦筋,不然劇情會比較單薄。
buzzbee
既是猴子,又是孝子,還是資優生。[XD]
foster_yen wrote:
身體不適臨停紅線

看起來並不像身體不適,

只感覺到像在硬凹,

要臺灣人認錯好像在要他的命一樣。
ryan00014875
不對,是從口袋掏錢出來就像要他命,只是找個自己比較相信的理由讓自己不會氣到短命[真心不騙]
ryan00014875
只能說連做做樣子都懶就想硬凹[這我不行]
我以為身體不適,
都會找一家汽車旅館進去休息,
很多公眾人物都是這麼說的 !
停在路邊休息,
實在太危險了,
萬一遇到阿伯開車暴衝,
被撞到就很倒楣 !

女童「坐機車上等」遭撞死!寄養媽媽亂停車害命 賠78萬換緩刑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一名寄養媽媽騎機車載女童出門,把機車停在自強一路路口後,讓女童坐在機車上等候,就自行離開購物,想不到一輛貨車正巧經過,將女童連車撞倒在地,導致女童氣血胸等傷害,送醫不治死亡,後經女童生母提告,寄養媽媽賠償70萬給生母、8萬給生父,此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法官依過失致死罪,處寄養媽媽5月徒刑,可緩刑2年,司機也被判8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該名過世的女童父母並未結婚,因父母感情破裂,女童在7歲時前往高雄與生父同住,卻受到父親和繼母凌虐,被社工帶去寄養家庭安置,因生母也另組新家庭,還未能及時安排帶孩子回家,女童就發生車禍離世,父母一度為了200萬保險金,再次撕破臉。

判決書指出,陳姓寄養媽媽在前年6月13日晚間9時許載9歲寄養女童出門,把機車停在自強一路與南光街路口後,讓女童坐在機車上等候,就自行下車購物。不巧一黃姓司機駕駛大貨車沿自強一路由南向北行駛,撞到停在路口的機車。因為當天路旁有夜市攤販及購買食物民眾所停放的機車,司機遂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他沒注意到車前的狀態,直到聽到機車倒地聲才發現撞到人。女童被撞後連機車一起倒地,造成雙側氣血胸、疑似骨盆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女童生母憤而提告。

經法院審理,認為事故發生時,天氣晴朗、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也乾燥、無缺陷,現場並沒有讓駕駛人無法注意到周遭環境的情形,陳女先把車停在會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地方,黃男又未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憾事發生。

法官考量陳、黃2人在案發後,分別和女童生父以8萬元達成和解,陳又另外和女童生母以70萬元和解,審酌2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黃男8月徒刑、陳女5月徒刑,陳女可易科罰金15萬元,並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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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坐在路邊的機車上,
很危險不是騙人的 !
早該如此了~
檢舉魔人沒經過國家考試認證憑甚麼檢舉!!這樣跟非律師當智慧財產權蟑螂有何差異呢??

波麗士大人:幹嘛搶我的工作,我好無聊呀



foster_yen wrote:
2022/4/30 限縮之後,已經不會有這樣的困擾了!
(恕刪)
Paxpie
最後決議者是警察那邊審核阿,況且台灣交通違規警察又沒抓很嚴格,罰款又少,取消檢舉制度台灣的交通狀況一定變成第三世界水準。
眼觀耳聽
那你有本事去修法,要經過國考才能檢舉,快去喔[沒有不敬的意思]
不知道我的觀念是否正確
以前紅線在人行道上的邊緣
所以水溝蓋也算車道就完全不能臨停汽機車
就算臨停買檳榔、送貨、麥當勞或開車排隊以及忽然下大雨穿雨衣...等等
只要未熄火+有人在汽機車車周圍
警察來取締燈能隨時開走騎走
如果不走就開單

後來紅線改劃到柏油路和水溝蓋的中間就樓主的圖片
所以水溝蓋不算車道
機車可以臨停水溝蓋但是就是不能停到泊油路上
不知道這是否有錯誤?
唬唬生瘋
不正確,不管紅線劃在哪,水溝蓋都是道路的一部份(不是車道),停在上面還是違規
Lavender Coffee
水溝蓋是公有,除非私有地
看照片我覺得比較像停在路邊划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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