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檢舉項目2023.12.21‼️該資料為20230915,整理表格含有✅動態 ✅靜態 ✅公總2025年交通違檢舉教學,站內教學連結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095665 ▲▲▲2025最新的站內教學文▲▲▲
我只有一個問題:大型重機及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的舉發疑義?大型重機及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及機車優先道是以45-1-4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來舉發,多車道是指二車道以上,然依交通規則第98條,車道數的計算不包含慢車道及機車優先道,那麼在僅有一快車道及慢車道的路段,只能算一車道,這種路段大型重機及汽車行駛慢車道及機車優先道,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來舉發是有疑義的。另多車道行駛規定是規範在規則第98條,而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違規行駛慢車道條文,是規範在交通規則第95條,95條沒有限定是多車道,僅規範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所以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來舉發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違規行駛慢車道是有疑義的。第 95 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沒有規範車道數)第 98 條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補充說明:為什麼僅有一快車道及慢車道的路段,只能算一車道而不是二車道,因為這種路段汽車是可以合法在快車道右轉,不會有觸犯道交條例48-1-4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的疑慮。(另依交通規則第102條的規定可知,慢車道不是外側車道。)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現在監理站對靜態違規的處理,絕大部分例如車牌、燈光、標示...的方法浪費公帑寄一堆掛號信給被檢舉車主告知車輛違規,請車主於[定檢日]兼併檢驗(並無強制回監理站)不然就是叫代檢廠通知車主處理,並於[定檢日]一同檢驗所以...根本啥沒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