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更新

警察回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各款,須有「針對性」與「持續性」行為。經檢視您所提供之影片,未發現意圖使他車發生交通危險之故意(行車糾紛、攔車叫囂等),尚不符合違規構成要件,本案另依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舉發在案。

僅舉發「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罰3千至6千元
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難以達到警惕效果

= = = = =

後車嚇到急煞冒白煙
然後前車連續多次危險變換車道逃逸,後車氣到緊追上去...
前車車牌像是 AWX-8603?有大大能幫確認車籍資料嗎



惡意逼車?超危險
文章關鍵字
Freedom.Peace
車牌曾經被註銷重領,可能是違規慣犯?
j112233
二手車,曾經停過牌
這種用感覺在開車的很多捏。
Freedom.Peace wrote:
後車嚇到急煞冒白煙然...(恕刪)

紅車向右閃躲重踩煞車輪胎都冒煙了,白車行為是急切於車前,刻意阻擋紅車行進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紅車如果沒有減速,白車大概很嚴重,白車好像也沒有打方向燈
hjfrank
沒打
遇到這種.要早點加速關門
不要給他插進來
A辣愛怕跑
沒錯~要先問給不給才行[含情]
scorpian
路上確實遇到很多,龜著開車,看到方向燈就加速的。原來是這種想法啊!
Freedom.Peace wrote:
後車嚇到急煞冒白煙然...(恕刪)


這個人開車很GY, 故意用屁股去甩對方,
可能是紅車有擋路才會如此

就只是一個小車, 甩到不一定佔便宜
吾人猜它沒有惡意,只不過技術差,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這應該不是惡意逼車,就只是開車習慣差而已
沒有逼車問題, 只有龜車又沒有道德問題

龜在內側, 人家加速從外側要超車, 你龜車又加速不給超, 又不是每一台超車的車性能都很好, 人家樸實的打了方向盤不管你龜車, 就好比龜車也不管別人安全不安全, 忽快忽慢。被無視是則好而已, 沒有逼車。

再次強調, 龜車對台灣高速公路交通順暢的危害比你想像的要嚴重很多, 一台龜車就可以讓大家整個動彈不得
忽快忽慢的龜車(龜內側人家要超車又不給超還加速, 那為何不一開始就開快點), 更是危險駕駛的一種
Freedom.Peace
受害車沒有龜內線
唬唬生瘋
外側車沒很多,內側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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