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不是行人, 不得行駛於斑馬線上(要用牽的)必須在有劃設自行車專用道的情況下(與斑馬線平行)才可以用騎的方式通過路口不過這案例顯然是逆向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惡性較重大以我個人心證來說, 肇責1:9或2:8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