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武界這個地方,是上次去奧萬大之前,車友北極熊說他也剛好要去附近的武界探探路,而我們當天在奧萬大歷險完以後,沿著南投81縣道也經過了武界水庫,當時雖然匆匆一瞥,但是卻覺得武界水庫真的很美,也興起了要來騎一趟武界的念頭。
然後在元旦三天連假、北極熊的大力推薦、吳大的瘋瘋癲癲之下,武界之旅正式成行。

2010年元旦,一大早我們就在老地方集合,大家七手八腳的把單車弄上汽車。

這一趟足足放了11輛登山車,不過卻比塔塔加少一點,後來才想起,公路車通常比較纖細,所以能夠放更多輛。

不一會開到卓社林道口,大家把車子組裝好,有人的車太久沒騎,前輪內胎已經破了,趕緊換上新胎,開始第一天的行程。

就這十幾個不怕死的,開始我們今天的第一站,卓社林道。

一開始稍微還好,只不過是路況差一點的路面而已。
不過坡度倒是不太親和,常常突然來個13%的坡,差點搞的人仰馬翻。

林道很容易出現妖怪坡,不慎中箭就紛紛落馬。

整隊完出發,一開始迎接我們的就是 . . . 怪手!

這下就精彩啦,一開始就被車騎,這後面接下來就可想而知 . . .
騎林道的必備技能:扛車
我看下次也來辦一次扛車大賽好了,看看誰扛車跑最快。

扛完車之後呢?
答案就是:繼續牽車啦~~ 因為你在十幾趴的坡道上落馬,基本上要再上車是非常困難低~~

一群人休息、看遠處埔里的風景,登山車就是要這樣騎。
把他騎到山上、水裡,不管它有沒有路,不管他坡有多陡,上就對了!

套句吳大說的:欲窮千里目,更上一條坡!
只是這個坡 . . . 真是要人命啊。

接著往下走,又一台怪手迎接我們。
不過路爛是天經地義的,要騎林道就是要克服種種不同的難關,這跟公路車的感覺截然不同。

太座的 JOLLI 換上粗胎,進入林道戰鬥模式。

最後,折騰了將近兩個小時,我們才騎 . . . 6公里,到了這個叉路口,大家下來攤開行囊,把帶來的泡麵跟食物拿出來吃。

誰說只有男生可以玩林道?
高鐵團跟真享受可是有很多女勇腳,各個都戰力十足,

山上的這碗泡麵總是格外好吃,不過吃飽之後要記得把垃圾乖乖的包下山,留給後來的人美好的環境。

這位就是高鐵團的團長吳大,所有的變態行程都是他想出來的,下次各位看到高鐵團的團員時,請可憐我們,我們都是被他詐騙的,什麼台中壽卡340KM、貫穿新中橫、環苗200K的始作俑者都是他。

這條林道很美,淡淡的霧氣降臨在靜靜的林道上,聽不見任何聲音。
路的前方是未知的世界,我們用自己的一雙腿跟兩個小小的輪子去探索,探索的不是這個世界,而是自己的內心。

吃飽喝足,帶好垃圾回家去,不過眼前的路可真是凶險,左邊是懸堐,右邊是山壁。
僅有2公尺不到的路寬,稍有不慎就直接下山。

不過這樣的美景,卻必須用自己的雙腿去到達,因為這條路,任何汽車機車都是上不來的。
只有腳踏車加上你的一雙腿,這是我們單車族的特權,用步行也可以到達這裡,但是回程卻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
所以台灣真的很適合單車旅行,只要你願意走出你的家門跨上車就可以。

下坡總是特別快結束,我們出了卓社林道,經過卓社隧道,下滑到法治村,這是我們今晚過夜的地方。

一行人先到法治國小上個廁所,等下我們要去武界水庫的壩底逛逛。

原本的武界橋斷掉了正在整修,現在都是走吊橋過去。
單車騎在吊橋上的感覺真的很奇妙,反而不覺得搖晃。
過了吊橋再往上走一點,眼前的美景令我震攝。

一直以為這樣的風景是在國外才有的,原來就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就有這樣的風景。
我以前的旅遊,都是開車到達一個景點,下車上廁所拍照,買買紀念品就回家了,現在才知道那根本沒玩到。
真正的旅程,就是這樣去探索一個地方,用10KM以下的時速,走過每一吋土地。

接著經過一座更長更高的吊橋,我們下來到了武界水庫的壩底。
這座水壩還蠻壯觀的,這是濁水溪的源頭。

谷底的石頭層層排列,亂中有序。

一行人在谷底野餐起來,煮煮咖啡,吃餅乾麵包糖果,聊著沿路看到的風光,分享騎車的趣事。
這些人,很多都是初次見面,卻好像多年不見的老友一樣相處是這麼融洽。

有的吃就很開心的阿佩,是真享受第一女強腳,200/300/400K 都完騎,武嶺塔塔加也全部攻克。

我今天是騎越野公路車進來的,這種握著下把在溪床跳跳跳的感覺,說真的 . . . .挺痛的。

咦?地上有字?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台中高鐵肉腳團的簽名版??
繼上次的壽卡簽名版後,下一個簽名版居然在武界水庫的壩底??

喇完低賽,收拾垃圾,我們沿著河道回到法治村,沿途從溪床上面欣賞山谷的風光。

騎河道的缺點,就是得扛車上岸啦~

過了法治村,我們順便到石城谷的溪床先來個體驗版,看看公路車能不能寮K~
結果,是可以的。

不過沒有經驗的代價就是:摔進河裡。
好在我沒有上卡,不然騎單車因為沒脫卡淹死的可能我是第一人




不是要體驗寮K嗎? 怎麼全部都在洗車了呢?

洗完車子,大家帶著一身疲憊,肚子也餓了,回到我們住宿的地方換洗一番,晚餐就已經熱騰騰的上桌,山上沒什麼高級料理,我們請民宿主人卡洛普殺了四隻土雞,炒幾大盤菜,十幾個人就這樣吃到飽。

接著就是今晚的重頭戲:營火晚會啦~~

山上部落的夜裡,圍著溫暖的營火,大家天南地北的胡說八道。
剛剛撩過K,溼答答的鞋子也剛好在營火旁邊烤乾,不時發出烤鹹魚的氣味。

SAM 發揮專業,烤豬肉非他莫屬。我在一旁只能幫忙打燈。

烤出來的豬肉,外酥內嫩,油脂豐富,不沾醬有淡淡的鹹,香氣四溢。
SAM 因此被封為:高鐵團御用大廚。
我看,就不要當喬巴,還是乖乖當香吉士吧。

SAM 除了烤肉的另一個專長: 搞笑。
他的粉絲小璇正在瘋狂的拍照:偶像!
說真的是因為 DAVID 沒來,不然搞笑的火力一定更猛。
營火晚會隨著酒意的退去畫下句點,大家回到房間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在鼾聲的3D環繞音效當中緩緩醒來。
此時天尚未光,不過雞已經開始啼叫,果然過不了幾分鐘,窗戶外面漸漸的亮了。
我起身換了衣服,下樓仔細看看我們住的地方。
這就是我們住的地方,卡洛普的家。
卡洛普是一個很熱情的布農族人,為我們安排了這麼好的行程。

今天的天氣看來不錯,是個遊山玩水的好天氣,薄薄的雲層沒有刺眼的陽光,也減少了日曬。

大家的單車就這樣放在院子裡,沒有大門,也沒有上鎖,但是停了一整個晚上,什麼都沒有不見。
原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大同世界,其實就在這小小的部落裡面。

早餐已經備妥,雖然是簡單的幾樣菜、白飯跟稀飯,但是大家還是吃的開心又滿足。

昨夜的營火雖然已經燒盡,但是還有些許的餘溫,讓我回想起昨晚和諧有趣的夜晚。

今天一開始就下河床,目標是濁水溪上游的良久瀑布。

這一路上,才讓我知道,原來單車不只可以走省道、縣道、林道,還可以走"河道"!

騎著騎著就會經過這樣的路段,我怎麼會想要把公路車騎到這種地方咧 . . .?


路上遇到的獵人,卡洛普跟他交換了資訊,大家接著出發。

不到2公里就看到一個小瀑布。
這裡是濁水溪的上游,最早這裡有個名稱叫做:石城谷
因為周邊都是層層交疊的石塊,從溪底看,就像是兩座石頭做的城堡在河的兩邊,因此得到這個稱號。

小小的瀑布大家玩的真開心。
果然騎單車好玩的地方不只有路線、風景,有的時候是因為"人"而變的好玩。
幾個合得來的人在一起,旅程就變的有趣。

神勇的老爹,62歲了,不管是什麼路線,一率全部完成!
還能抬車拍照,看樣子善存應該要找老爹去拍廣告才對。

騎著公路車來到這裡了,心裡覺得真的是很棒。
介紹一下我的紅蜥號,他是 FUJI 的越野公路車 CROSS PRO,主要為競賽用途的越野公路車。
全車是 ULTEGRA 配備,裝載 Ritchey Pro 的彎把跟龍頭,還有700 X 32C 的越野外胎。

越野公路車有輔助煞車,加上吊煞的設計,其實應付林道綽綽有餘。
這種車遇到太大的落差是跳不過去,不過在蹦蹦跳跳的河床,其實用這個就很夠了,當然手是震的很辛苦,看樣子要換厚一點的手把帶,而且要乖乖戴手套才行了。
不過有個小問題很困擾我,就是他的大盤組,小盤有36T,飛輪最大也只有25,說真的遇到一些25%以上的坡,我是爬不太上去的 . . .

既然美景當前,休息 + 吃吃喝喝是一定要的啦~

19個人,19輛單車,19顆愛玩的心,19份傻傻的勇氣,帶回家的是數不清的快樂回憶跟滿滿的幸福。
希望大家整年都要開心,要繼續騎車,明年我們再來!
看到這裡,好像旅程結束了??
錯! 大錯特錯!
回程才是要命的考驗,因為我們沿著溪床往下游走,所以其實去程都是下坡,而且水流是順流,回程是上坡加上逆風,還有:逆流!
真是雪上加霜、禍不單行。

回程的路線選擇更難,稍一不慎,就是落水伺候~

下來河床探索,最不傷害生態的方式是步行,其次就是單車。
因為單車的輪印很小,可以說輾壓過的總面積甚至比步行還小,也減少了壓死這些小生物的機會。
越野吉普車目前已經被禁止下河床破壞生態,所以這種行程,又是我們單車族的另一項特權。

星野,加油啊! 差點就過了!
事實上這是一個很大的陷阱,因為真正過得去的路線,被吳大擋住了,因此大家都被往水坑裡面騙去。
接著往下騎,就發生了意想不到的災難。

太陽越來越大,大家也越來越累,老爹雖然慢,但是耐力倒是好的很。
反而是阿紫跟黃小惠,似乎已經騎到不想騎了,速度越來越慢。
於是我跟 SAM 就同時壓隊,星野順便負責搞笑增加一點氣氛讓大家可以順利騎完。
左邊就是阿紫,不要看照片這樣,她可是有178公分高哩。

最後加碼:台版驚聲尖笑!
拿著開山刀唱著:透早就出門 . . . 天色漸漸光 . . .

這位就是招待我們兩天的卡洛普,非常感謝他我們才有這麼美好的兩天行程。
各位如果有想要來這裡觀光,可以跟他連絡,不過,要記得好好的保護生態跟環境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