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會覺得停車位不夠,個人認為是因為過時的建築法規(或觀念).停車位應該由使用者自行負擔,如你去上班或消費的地方,雇主或商家應提供停車位,你住的地方,也要自行找到或自備停車位.台灣很多建築都還停留在老式的透天店面的設計,沒有公用空間,沒有停車空間,沒有考慮到人使用的空間,唯一只有的是商品的空間和過度的裝潢,加上住商不分,所以才會覺得擁擠不堪.
舉個例子,一般常去的銀行或郵局,在台灣這二個地方只要在大都市的,內部和間面裝潢用高級建材如大理石是很平常的,但門口常一堆停的很雜亂的汽機車.但在國外,以台灣的標準,他們的建築和裝潢可說是簡陋,但外面通常會有空間好讓來客方便停車,而這停車空間是由商家所準備的.一般小店可能沒能力負擔停車,但銀行或郵局絕對可以做整體使用空間的規劃,但卻鮮少如此做,這就是一般台灣建築設計上的思惟.
就算要廣設公用停車位,首要條件也是要住商分離,且商業區要夠集中,然後公用停車場要在商業區,停車位的使用率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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