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都更、拆王家(上)
八月、都更、拆王家(下)
看完以後
1.行政程序不完備瑕疵
2.消防局怠忽職守, 建照不符合消防與建築法規
3.1+2,北市府承辦人廢弛職務,現在已知建照不符合法規不去廢止, 還要繼續在已知程序法規有問題的事情上繼續執行錯誤的業務
看來台北市政府這次國賠是賠定了, 沒辦法, 又是台北市民替建商埋單
唉
「消防車開得進去,但事實上不符合消防法規,如果出了事情,誰應該負責?」採訪時,記者向消防局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對於這樣的提問,消防局專員畢幼明先是遲疑了一下,接著告訴記者:「誰可以負責…這樣子我們無法回答,但都更的主管機關是都更處,現在我們會向它們反應這個問題,如果他們還是讓它過,那責任就在它那邊。」
我想都更處可想而知的回應是:「市政府消防局背書表示不影響救災,我們才通過,如果出了事情,他們負責」
1) 文林苑不符合消防法,而且都更處已被明確告知,仍執意通過此一都更案
2) 不幸發生火災,違規的狹窄消防通道真的影響到救災效率時,郝市長:「依法行政,我也很痛心,謝謝指教」
不妨現在改消防法,幫文林苑和郝市長解套
允許大家可以在消防通道停車,只要消防車勉強可以開的進來巷道口最寬處就好,因為這樣「不影響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