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lo0916 wrote:那大哥你是當事人嗎?...(恕刪) 那請問一下您繳的地價稅有依照市價來繳納嘛??總不能繳稅不想繳太多被徵收就希望拿更多吧...區段徵收基本上是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的他的換法也算合理希望在討論時能夠想想如果可以按照市價繳地價稅那要求市價加4成賠償我認為合理但是繳稅想繳低稅賠償要求市價這就有點超過了
每個人都不想當被徵收的人,或是希望徵收價高一點,但是每個人又都希望照公告現值來繳稅,這樣可以少繳一點,這樣看出矛盾點在哪了嗎?該改的是這個,這個改了之後,就沒有人話說了。贊同前面所說的,自主報價,報多少,繳多少稅,但是相對的,徵收時也是用這個價或是近5年平均值之類的,或是風災、地震用這個價來當補償基準,這樣不是公平了嗎?以前921時,樓房倒了也是100萬,(忘記實際金額了,亂編的)茅房倒了也是100萬,根本不符合公平原則。
我家以前被政府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搞掉了很多台北市的土地政府要怎樣賠我們??那些田 也是我們祖先 辛苦存錢買的憑什麼給我們拿去??賠來!!!台灣很多堅決反某種顏色的 其來有自..................
噴射秋條豬 wrote:我家以前被政府三七五...(恕刪) 同意.所以各會支持自己比較有同向道路的色彩.我這次到是對事,為什麼要弄的這樣差.住可是人生大事,辛苦一輩子被奪走了.卻又得從頭再來.難道我們還有從來一輩子的機會,
懶的看太多!但有些收購就真的不公平!如都更,平平自己就是整棟透天的!地是自己的!竟然還要被人用都更的名義,說這一區的人有八九成都同意了!您不同意的話,就會用政府的力量來收購,再來賣給建商作都更!也有些本來就在一樓作生意的,被強迫都更後,一樓就沒了!所以~明知不公平,也拿它沒辦法!
小弟在台中文山區 最近也在抗議政府收購土地要做為精密科學園區 說實話隔壁就是台中工業區 裡面廠商70% 早已遷廠或是歇業 要是能重新整合 又何必去收購民間土地 問題就是在 政府當財團打手 把低價收購來的土地 轉手給財團發財 到時候選舉財團又贊助候選人 ................
skytian wrote:懶的看太多!但有些收...(恕刪) 對呀.認同.+1.其實有些人也都只是被這樣口頭說8~9成都同意了.連文件查實都沒有,就以為是真的就加入了那8~9成,他們口中的8~9成有時都6~7成都還沒完成呢.
徵收給錢還算有良心,可惡的是把人家的地公告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幾十年也不徵收,這不就像指腹為婚,又不娶人家,耽誤人家的青春,大法官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傢伙還說不違憲,這政府根本是狼狽為奸。什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根本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