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為何不課徵空屋稅 or 繼續興建合宜住宅?

dennis10 wrote:
但就算是打了租賃契約
如果還需要查驗基本生活度數(水 電 瓦斯 郵件 等等)
應該還是可以判定有沒有住人
租來養蚊子,有繳稅但不住人嗎...
假設房租2萬 所得稅12% 1200元稅金*12=$24000.......(恕刪)

這些都很簡單逃避,叫仲介去屋子裡開冷氣放水,順便叫他們公司寄一些垃圾郵件去。至於瓦斯阿,現在大部分人外食,瓦斯能用多少?他可以告訴你他家煮飯洗澡都用電不用瓦斯。

仲介的責任就是幫忙「照顧」房子,不然收什麼仲介費?

24000?比起原文提及的1%房屋稅....一個月租金兩萬的房子,市價1%房屋稅該繳多少?

vaquero wrote:
這些都很簡單逃避,叫仲介去屋子裡開冷氣放水,順便叫他們公司寄一些垃圾郵件去。至於瓦斯阿,現在大部分人外食,瓦斯能用多少?他可以告訴你他家煮飯洗澡都用電不用瓦斯。

仲介的責任就是幫忙「照顧」房子,不然收什麼仲介費?
(恕刪)


每次開二高經過三峽特區時,總是覺得點燈率低的嚇人
看房子也與板主有相同的經驗,看來看去也是一堆空房(感覺都是投資客再賣的)
真是不知道大有為的政府有沒有注意到這一塊?

個人覺得開徵空屋稅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但怎麼徵+怎麼稽查就可能是問題的所在
像我朋友租房為例,他的房東是每個月收現金的,所以根本不會有銀行金流的來往
加上租屋前房東也挑明講:"若是用租金報稅的話,房租會比較貴"
-->白話一點:你不用想申請政府的租金補貼,你申請我就漲房租
所以真的不好課徵

若是真的要課,我想是以用以下手法來課會比較好吧?
1.名下房子數量來課:以戶數為單位,不以人為單位
以人為單位課-->會有一堆人頭產生,不利課稅;甚至未滿10歲的都可以收到一間房,這有違常理吧?
用戶數來課-->以台灣小家庭為例,一戶3~4個人,住一至二間房子不為過吧?多出來的房子就課空屋稅,若是該房子有人住,代表是出租就直接算租金收益,應該會比較簡單計數吧?
PS:若是有人反對說用戶數計算會鼓勵離婚的話,我相信成龍講的"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個前提下,相信投資客與包租公的大老婆們,應該是不會輕易的答應吧?

2.查核成本過高:相信一般公務員也不希望去做這個對自身考蹟沒有任何益處的工作,不如改由財稅機關雇雇員來查稅,但採用一般企業所謂的KPI值或是抽成獎金來鼓勵這些雇員去查稅,相信他們應該會努力去查核,只要避免雇員查核侵害到人權,相信這是可以討論的


vaquero wrote:
這波(與未來)抬高房...(恕刪)


房屋稅採累進稅率 + 1
現在房子不是患貧
是患不均
當稀有財被拿來炒作
社會就會不公不義
社會已經進步到這個程度了
允許雙重國籍規定應該可以取消了吧!

有錢人在國外賺錢交稅給外國
享受台灣的廉價健保,
擁有好幾棟房子收租
甚至空房擺著寧願養蚊子,也不賣掉
因為都預期房價絕對會漲,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會有這樣的心態呢?

vaquero wrote:
提高持有成本除了利率...(恕刪)


說到重點了, 還是得理性的討論這個問題

房子是民生必需品, 政府有責任保持房價平穩, 不是要房價跌哦, 而是隨著經濟發展及物價緩漲, 就像30年前麵包一個賣5元, 現在賣30元, 是合理的, 指標可以是房價所得比, 看是否一直在提高, 須壓在一定的水準

維持房價平穩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提高持有成本, 如同這位大大說的, 提高交易成本不會加速空屋釋出, 且容易被轉嫁給賣方, 這也是奢侈稅無效的原因, 而空屋稅或提高房屋稅等增加持有成本的手段才能減少房產停留在投資客手上的時間而達到以量制價的目的

空屋稅應該也不難施行, 該地址沒有人戶籍登記在內的就是空屋, 不用出門就可以查得到, 出租但房客戶籍不在裡面算不算空屋?? 當然算, 因為房東買了房子出租賺錢就算是在做資本利得的事, 並不需以實際有沒有人住在裡面來看
人頭??當然可以, 但人頭也是要成本的, 人頭需求量多了成本也會提高的, 仍可達到提高持有成本的目的
也可以從第三棟空屋才開始拉高空屋稅, 保留適度的合理投資空間

其實平穩的房價才是健康也可以做到的, 並不是只有打房或炒房的兩極情緒化對立

對政府的失望, 其實是因為還看不到他們有能力做好這件事


就像馬總統剛講的
改革是一條上坡的路, 非常辛苦
我提的空屋稅更像是攀岩, 沒有天時地利人和, 根本遙不可及
就算總統這關過了, 還有立法院在擋, 還需要三讀
而且大家都知, 立院諸公們已是既得利益團體盤根糾結之處(建商&大地主的政治獻金)
唯一辦法, 了解民意是否支持改革, 以訴諸民意方式採用公投表決

icchenk wrote:
你說得很對!!但是別...(恕刪)

topgum wrote:
就像馬總統剛講的改革...(恕刪)


政府不辦...
如果透過第三黨進行公投
是否可行?
公投通過了是否就有法律效益??

dennis10 wrote:
政府不辦...如果透...(恕刪)


殘酷的現實是
現在炒房已經是全民運動了
身邊幾個有點閒錢的同事
都紛紛加入炒房的行列
公投想要過可能會有點難度吧
我是希望房市也有擦鞋童理論
當成為全民運動的時候就是下跌的指標
誰教我們命不好
祖上不積德
沒能留幾棟房子下來
人生在不同的起跑點起跑
工作再努力
卻還是永遠追不上有富爸爸的好命人

shizukaman wrote:
說要開發周邊不建合宜住宅的說法根本是狗屁不通
一個生活了幾十年的地方
因為房價不停的上漲所以我們要離開家鄉離開親友搬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重新去適應環境,

再來時間換取空間,當空間還沒出來,投資可就已經嗅到味道,錢進去了
那價格還會低嗎?


商圈會轉移
風水會輪流轉

如果房地產崩盤了
所有人都往台北市搬

那怎麼搞

房地產不用崩盤滴
沒有執政黨會讓它崩的

silverstart9 wrote:
有錢投資房子沒錯, 但是買了房子以後, 順著炒手們把房價拉高...左手進右手出就賺進大筆鈔票~
實際對社會產能? 貢獻? 這是服務業? 製造業? 還是辛苦經營的商業?
...(恕刪)


基本上這幾年炒作出來的房價既得利益者,獲得的都是機會財,根本就與辛苦賺來的錢無關!
除了非靠爸族的第一桶金有可能是辛苦賺來的之外,其他的投資客真的有辛苦賺錢過嗎?
而另外因為房價上漲的自住客,你們還沒賣房子前,基本上只是紙上富貴,沒什麼必要跟著這些炒作者瞎起鬨吧!或者是,你們也希望加入他們這樣炒作的行列嗎?

先前回覆說到靠爸族根本沒辛苦過就能賺錢,之後引起幾位網友迴響,說我怪到他們的爸爸,但實際上是這樣嗎?我要強調的重點是在這群人『不事生產』的部份!而不是模糊焦點的強調他們的祖上積德!

況且就算真的有辛苦賺取第一桶金的專業投資客,難道現在不也是淪入了這樣的『左手進右手出賺easy money』狀態了嗎? 上面這篇回應的網友說的難道錯了嗎? 究竟辛苦套利的『炒房業』對我們的國家競爭力及產業升級以及國民實際所得有什麼貢獻? 還是只是把大家辛苦賺的錢從房價炒作中三轉四轉轉進自己的帳戶而已? 這就是台灣的競爭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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