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 將溯及既往


andy2000a wrote:
房地合一課稅 將溯及...(恕刪)


看來最近信義跌是跌這個

如果真玩溯及既往的話就會爽不退了!!

adleader wrote: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你老...(恕刪)


不住天龍國
哪來三千萬的房屋
一棟三千萬的房屋課的稅 代表你住天龍國的資格
付不起 就沒資格住天龍國
你一棟房子當初最後成交價2000萬,結果你繼承之後賣3000萬,
挖哩,您大老闆作的是千萬生意,
一出手就是千萬的生意,怎會在乎這幾百萬
賺個千萬,怎能不做點公益繳點稅呢?

小老百姓作個"一輩子",賺了一千萬,也是繳了所得稅上百萬了
不然您小賺一點,賣2100萬好了,小賺一點,政府也扣不到您這麼多稅
adleder wrote:
房地合一課稅,大家拍手叫好吧?
你現在住的房子有一天一定會賣,你兒子長大了一定會買賣房
到時後看到稅單或國稅局的查稅傳票,你再拍手吧!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
你老爸老媽把台北市區市價3000萬的老房子贈與給你,用100萬房屋評訂現值申報贈與,好棒,台灣政府真是貼心啊!
過幾年,因為房子老舊問題一堆,你決定把它賣了,3000萬入袋後,隔年申報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你知道要繳多少稅嗎?
答案是:45%
你現在還支持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嗎?





一看就知道是既得利益者在跳腳了

有所得就照稅率比例繳稅,天經地義,有什麼問題嗎?

若今天遺贈稅沒修改,稅率是50%,你敢抗議拒繳嗎?


為了供養龐大的軍公教退休鐵票,立委們還是會含淚通過的
畢竟這個政策只會影響到仲介及炒房客等少數人
跟當選立委後的利益比起來,立委們持有房價的漲跌似乎就不那麼重要了

adleader wrote: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
你老爸老媽把台北市區市價3000萬的老房子贈與給你,用100萬房屋評訂現值申報贈與,好棒,台灣政府真是貼心啊!
過幾年,因為房子老舊問題一堆,你決定把它賣了,3000萬入袋後,隔年申報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你知道要繳多少稅嗎?
答案是:45%
你現在還支持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嗎?


贈與再轉售已是目前逃稅的手法之一。

以上列條件,若是賣屋為換房,仍屬自
住,沒有45%問題。單純獲利了結才有
問題。

adleader wrote: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你老...(恕刪)


我贊成。


原因很簡單:

1.我是酸民

2.我沒有三千萬的房子


實價登錄以前,贈與再轉售確實是節稅漏洞
不管你賣多少錢,通通用房屋評定現值*財政部每年頒定的課稅標準(8-48%不等)去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即可
但實價登錄以後
真實賣價要登錄,賣價清清楚楚,針對贈與取得的房子買賣,當初取得成本是依受贈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為準,賣價跟成本之間價差太大了
現在還是房地分離課稅,以後房地合一課稅,即使扣掉土增稅,一半的售屋所得恐怕都要拿去繳稅了?
本人只是要提醒大家這事的嚴重性,對一般小老百姓又剝了一層皮!
當然,如您名下只有這戶受贈房屋當自住,賣了換屋,辦理重購退稅或許就影響不大
但就近年來幾十萬戶受贈與房屋的人而言,一定要重視這件事,免的有一天變受災戶喔!

我很好奇,唸書的所認知的 法律的不 " 溯及既往" 的原則,怎麼就在這就不適用了?

這樣作的合法性有多少?假如30 年前買的土地,10年前賣掉,現在跟我說要補稅,怪怪的吧?有多少人能舉証這幾十年,為了土地繳了多少稅金或是貸款利息?然後再計算出"真正的淨利"?

我只覺得,有獲利要繳稅,合情合理,但 "溯及既往",不覺得合情合法合理,只覺得是選舉的操作而已,叫爽的
adleader wrote:
實價登錄以前,贈與再轉售確實是節稅漏洞
不管你賣多少錢,通通用房屋評定現值*財政部每年頒定的課稅標準(8-48%不等)去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即可
但實價登錄以後
真實賣價要登錄,賣價清清楚楚,針對贈與取得的房子買賣,當初取得成本是依受贈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為準,賣價跟成本之間價差太大了
現在還是房地分離課稅,以後房地合一課稅,即使扣掉土增稅,一半的售屋所得恐怕都要拿去繳稅了?
本人只是要提醒大家這事的嚴重性,對一般小老百姓又剝了一層皮!
當然,如您名下只有這戶受贈房屋當自住,賣了換屋,辦理重購退稅或許就影響不大
但就近年來幾十萬戶受贈與房屋的人而言,一定要重視這件事,免的有一天變受災戶喔!


若是自用住宅贈與繼承,沒事不會賣,沒有稅賦問題

非自用住宅出售 是為獲利所得,依法按級距納稅

又剝一層皮?受災戶? 這叫做少賺吧


再者 賣3000萬賺1500萬,淨利50%

看看現在哪家企業做得到??

知足常樂,換個心態 人生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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