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客提前退租,是否要扣一個月租金?

好房東果然難求......
話說我一直不懂如果租金已經付清
租客不住了,為什麼還要扣押金
也是這條的關係嗎.......
之前遇到爛房東,房東也因為這樣扣押金
但我就覺得租金都付完了
只是人沒住進去,這樣也不行?
不過男友因為不想繼續糾纏就讓他扣
但我覺得超不合理...
llyujen
你連發文者的文都沒看清楚,根本就膝反射。難怪現在很多人容易被帶風向
法條是死的~~~!! 遇到不錯的房客比啥都重要.~!! 租客提前找到房..合約到期前一個月搬走.很正常.

要是我我肯定會退錢.

我自已是未滿一年提前搬走我才會扣.. 滿一年後.就算是長期租客...房客隨時搬走沒有違約金的問題.!!

這樣房客住起來也輕鬆.~~倒是我提前跟他要房..我會賠它一個月租金.~!!

但我知道.我不會要房子的~~因為我就是要租呀.

我以前也租過很久的房.後來才買房~!! 知道租房的都不容易.
llyujen
那契約就載明承租房可以無條件提前解約啊,我支持把這條變成制式契約的一條嘛。
shenhung
我跟房客合約上有主動加上..
不是因為你要收回房子,才要求他們搬走的嗎?
星幻 wrote:
而房客因為房東不續約,於是要提前搬走,這雖然的確存在因果關系,但純以法律來講,房東仍是有權扣租金的,只是要不要顧人情而已。

這是台灣的法律不夠完善未保障租客
遇到不講情面的房東也只能被其予取予求
如果事事都能看人情, 那就不需要法律了
除非以後租客自己知道契約中這條要額外加個但書
但通常租約內容都是房東提供, 租客基本無力修改
因為修改還要看房東臉色
看下來很意外地01的房東幾乎都是好房東
路人39
我並不是說公版的租約不能更動, 而是租客要更動也需要房東合意
llyujen
我很意外01多數人都不尊重契約。如果法律不夠保障房客,那就修法,甚至修法規定房客可以隨時無條件無責任解約。老是在講什麼狗屁人情,人情是要人家願意給才是人情,不是強索要來的叫人情。
房東:租約到期後不續租
房客:若不續租要提前一個月解約.
狀況一:到期解約
狀況二:提前一個月解約.押金全退..合理狀況
狀況三:提前一個月解約.扣1個月押金
狀況三與狀況一房客付的費用一樣.付了房租卻要提早一個月搬走.明顯佔房客便宜
結論:選擇狀況二吧! 至少也用狀況一..狀況三看起來像惡房東
達克瓦 wrote:
與法而言你不需要退這(恕刪)


於法而言 ???
對方要續租 是房東不願意續租......
現在 房客 自己找好了地方 房東也要想盡辦法 多收人家一個月的租金
法律 是道德 的最低標準
請問 房東的道德 在哪裡 ? 是覺得 遇到好房客 就要吃人夠夠嗎 ?
如果 不幸遇到一個 惡劣的房客 請問房東你招架得住嗎 ??
如果要單獨講合不合法 這件事........
那麼房東 最好有 "依法 依法 依法" 申報 你房屋出租的租金所得.......
否則 逃漏租金所得稅 應該是這位房客 唯一可以回報你這位房東的......

好聚好散
llyujen
你講得好好笑,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結果房東要照契約來(契約也是有法律保障的),你們就講一堆五四三,一點也沒有要尊重法律的意思。連道德的最低標準都不守了,還講得天花亂墜!
連宙 wrote:
好房東果然難求......
話說我一直不懂如果租金已經付清
租客不住了,為什麼還要扣押金
也是這條的關係嗎.......
之前遇到爛房東,房東也因為這樣扣押金
但我就覺得租金都付完了
只是人沒住進去,這樣也不行?
不過男友因為不想繼續糾纏就讓他扣
但我覺得超不合理...


因為這是你沒把文章看清楚,這篇文章要扣的,不是押金,而是房客原本預繳的租金。

例如我現在也是租屋,一次都繳三個月,假設我繳完之後的隔天,忽然因為個人原因不想租了。

那預繳出去的房租,房東是否要退給我?

依法律上來講,只要契約有明訂的話,房東是可以沒收最多2個月的預繳租金。

而這一個案子的問題點主要是在於,承租店面的房客確實是要提早退租沒錯,但根本原因是在於房東不想續約,續不續約是房東的權力,但也終究產生了因果關係,才導致房客要提早退租,那…於情面來講,是否房東不要作到那麼狠絕,去行使契約扣這筆錢而已。
llyujen
你真有耐心,跟他們這些膝反射的人解釋。我自己租過十來年的房子,買房後也沒當過房東,當房客的心情我懂,當房東的心情我不懂,但「尊重契約」不是很基本的嗎?被警察開單會不爽,但不能說警察錯啊!
連宙
了解,租金的話,以法以理的確是不用退給房客剩下就是房東要不要完全留情面(?
kevin-TWN wrote:
於法而言 ???對方(恕刪)


所以我說這個案例是很好的例子。
依法規而言,
1.房東有權不續租
2.依合約載明租期到期前搬走
3.租客個人需求提前搬走,無法要求返還1個月租金
走法律途徑就是這樣,怎麼吿也吿不贏。

但是,我現在講的是人情事理
講情理,確實是房東不租,而房客想要續租,房客做生意找店面都需要緩衝時間,所以通情理的房東會收到搬走日,甚至補貼搬家費用。

但樓主是「依法處理」還是「顧及人情事理」,我們無權過問,畢竟也不違法。

看人啦,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
財富、家庭、健康,目標120歲!
是我也會退
雖然看起來不用退沒錯
但給人方便也不是不好
必竟他想續租,而你不同意,房客有找到適合的房子就盡快辦
對方的房東也不可能空閒一個月不收租金
你收回房
他提早搬
各退一步
留個好房東印象也很好啊
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如果我是租客會很感激這樣的房東,不然說真的,無法續租對店家很傷,畢竟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點!
再來搬運期間也會增加很多的成本

房東或許只想到要不要收回,但對店家要考量的其實是更多的!!


一般非店面,其實都不需要採很硬,有好好維持屋況,開心的結束,彼此留好印象比較重要
如果這房客都很棒,讓房東租出去這段時間都很放心,就不要刻意苛刻,那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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