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給志傑012 wrote:這個邏輯也是有問題的...(恕刪) 邏輯沒問題,只是以通緝犯為例,其實就是可以篩選房客,可以排除八大行業等,無報薪資的人,篩選後的租客整體上一定會比外面出租的水準高,外面不是毎個房東都會篩選房客
人口負成長 wrote:邏輯沒問題,只是以通(恕刪) 邏輯當然有問題,沒有通緝犯只是篩選了下限,不代表平均水準高,2、3、3、4、5跟0、1、7、7、8,平均數哪個高?小學學過吧還有,除了通緝犯,即使你做八大行業,要報「基本薪資」並不難
人口負成長 wrote:通緝犯就弄不到吧,所以社會住宅也不會有通緝犯(恕刪) 親屬出面幫忙租不行嗎??還是社會宅會限制只能承租人本人住...其他的任何人都不準入住..父母..子女..夫妻..男女朋友..通通不準
人口負成長 wrote:依規定是不可以親屬出面幫忙出租依規定入住人數需提供資料並審合(恕刪) 妻子出面租屋...丈夫是通緝犯請問妻子會失去租社會宅的資格嗎??妻子租屋後..丈夫來住請問妻子會失去租社會宅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