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02001 wrote:
大大的想法跟我當初提的很像啊
差別在於,我提的,是建物須依年限提列折舊,賣價不得高於前手買入價。
除非有新裝修,但增值不能高於裝潢價,且裝修物亦須依年限提折舊。
可以漲跌的只有土地價格
土地的價格會依外在環境的改變而有增減值之分,土地也沒有折舊問題。
這樣的方法就會變成 建物愈來愈便宜,土地愈來愈值錢。
也許獨棟的價值有增有減。
但公寓和大樓,應該會隨時間而愈變愈便宜,讓人人有房住。
無殘值的房子,本來就應該重建不是嗎?
理想總是好的!可惜地球不是圓的,世界不是平的,這個社會原本就是不公平的,充滿競爭。所以這種理想的事在現實是不可能存在的。就像很多在上位者,可以不用打卡,但是你上班就是得打卡,企業不再徵人,但是總有人可以上專案破例用人,我工作的地方有些在上位者,只是因為老爸也是在上位者,所以一下坐到高位,還自以為自己是專業經理人,可是經常做出蠢決定,但是還是得配合做。為什麼有這些事?因為這些上位者本身就是階級觀念者,他可以做的你不能做。所以你不能賣更貴,但是他們一樣甚至影響去修改法律適合他們讓他們可以鑽法律漏洞合法賣更貴。
所以奉勸你努力找到方法買自己買得起的房子,住得起的環境,比做這種夢實在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