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年級生現在到底該不該買房子?
費用試算:但
假設您在台北以1000萬買進房子,買進時房屋的現值為700萬元,後來再賣出時房子成交價為1400萬元,房屋現值為1000萬。看起來似乎賺進了400萬,其實不然,因為隔年還需申報財產所得稅,而且是以1400萬的29%,也就是406萬需繳納國庫。而非您所想像的1000萬-700萬*29%=87萬。很多人就是因為沒注意到財產交易所得稅,落得最後費用繳不出信用破產的窘境。
(除了財產交易所得稅,別忘了將土地增值稅一併算入哦!)
財產交易所得之認定不是
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認定方式是以出售時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餘額。(所得稅法第14條)
但按房地產個人修行空間這邊的說法,好像並不是這樣算的呀!
有用到 1400 萬算這麼可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