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竟然搞這招 擺明要對房地產投資客秋後算帳了 腿軟>

贈與屋5年爆23萬棟 當心查稅

房產「受贈族」要小心了!最新統計自2009年調降遺贈稅至今,房屋贈與移轉數量5年共爆量達到23.1萬棟,去年5.17萬棟更創下23年新高。國稅局已盯上「受贈族」售屋,是否按規定核實申報,房仲業提醒,在節稅上多點考量,避免補稅還要被罰鍰。
2009年初遺產稅、贈與稅稅率調降為10%,不但吸引資金回流,贈與移轉棟數也從當年起快速走高。內政部統計顯示,2013年贈與移轉已達5.17萬棟,創下1991年以來新高,從2009年至今累積23.1萬棟贈與移轉。而今年前5個月光是六都就已累積1萬8776棟贈與量。
不過近年政府查稅動作加強,「受贈族」取得成本低且易於稽查,出售時反而出現可觀的財產交易所得,加上實價登錄後有更多資料可參考,已有許多受贈族因不按規定核實申報被查稅並罰鍰。
日前財政部就查到1個補稅案例,民眾在2011年將父親於95年贈與的房屋以500萬元出售,因為當年已申報贈與稅,所以他在該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是按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列報交易所得85萬元。沒想到財政部查證認為房屋受贈取得,應該以受贈當時贈與稅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230萬元為取得成本,經扣掉過戶手續費、仲介等費用30萬元,最後核定此筆財產交易所得為240萬,變成短報155萬元,不但須補稅,還被以漏稅加徵罰鍰。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分析,由於遺贈稅率大降,許多父母會採取贈與方式移轉,這是移轉量逐年攀升原因。她提醒售屋人除了要保留相關單據外,在節稅上也必須多費思量,以免連補帶罰得不償失。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提建議,「受贈族」可以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規定,兩年內買賣自用住宅,只要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價格超過原出售價額,就可以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majusty66666 wrote:
贈與屋5年爆23萬棟...(恕刪)


國家缺錢,嚴查逃漏稅很合理。

贈與和投資客何干?
we543543 wrote:


國家缺錢,嚴查逃漏稅很合理。



查個屁 真正的逃稅大戶一個都不敢抓
選舉還要靠他們呢
請詳看內文 就知道 贈與 跟投資有啥關係了
有道理 慘的是 小咖投資散戶

一律嚴查法辦重罰 做都做了

也過這麼 多年了 還追朔不就都逃不掉了
majusty66666 wrote:
贈與屋5年爆23萬棟.(恕刪)
話說回來 最近不就一堆投資客在跳腳

去年看朋友投資的還沒賣掉就已經很憂鬱了

今年是該來去探望一下了_
繼央行對房市祭出新的管制措施,財政部也加重查稅力道! 據了解,各區國稅局已啟動奢侈稅大查稅行動,針對年薪60萬元以下、短期多次交易;或透過帳戶金流獨查核,鎖定購買標的明顯超出付款能力,疑似人頭戶的買主,主動出擊抓漏,以扼止炒房逃漏稅歪風。
高房價引發民怨,財政部自去年起,鎖定包括利用假贈與、假信託規避奢侈稅等七大類新型態交易案件,啟動查稅大作戰。財政部官員表示,假藉人頭名義辦理假贈與、假信託規避奢侈稅的案件,去年全年高達1,100多件,被國稅局補稅帶罰的金額高達15億2千萬元,位居各類型案件之冠。
以高雄國稅局為例,近期查核轄區內短期不動產交易案件時發現,有民眾透過將房地產贈與子女的方式,以子女為人頭戶,將贈與不久的房地產旋即出售,企圖規避奢侈稅,國稅局官員查核金流後認定為逃漏稅,除了補稅之外,還加處3倍以下罰鍰,金額將近百萬元。
官員指出,由於奢侈稅的豁免條款,是針對名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而甲君持有2戶房屋,先將1戶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甲房屋,贈與給他的子女,再將名下另1戶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乙房屋出售,藉以規避高額稅金。
經國稅局官員查核後發現,陳君的子女在受贈房地產1個月後,也將甲房屋出售,而出售甲房屋的價金也回流存入甲君帳戶,因此認定甲君出售乙房屋,是屬於假借人頭逃漏稅的典型案例,因此開單補稅並加處罰金。
另外,台北國稅局也曾查獲一個案。有房仲業者為了賺取高額佣金,願意充當人頭,協助賣房客戶交易價值高達3、4000萬元的住宅,企圖逃漏奢侈稅;但官員查核該房仲的帳戶發現,這名年輕人的存款及薪資水準,根本買不起豪宅,順著金流就查到他是人頭,也被補稅數百萬元。


缺錢缺成這副德性
研究了這麼多資料,不去做投資客太可惜了。

majusty66666 wrote:
贈與屋5年爆23萬棟...(恕刪)
不是不投資
而是市場不讓我投資阿
如果沒逃漏稅事實,政府不會去追補稅吧.就是有些人自以為是的以為這種作法政府捉不到,殊不知政府是趕狗入巷要慢慢的處理,所以有賺錢就好好得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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