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增長,想要買房成家才發現問題一堆,想求助解惑
1.我本身名下有房,但那是父母養老用的,只是純粹掛名,
也礙於這個緣故無法用首購,所以會由另一半用首購名義購買,
但首購政策上是否另一半不可有房,如果是 可否購入後在登記結婚?
此行為會觸犯規定嗎?(取消首購優惠利率?)
2.若關於第一條的方式可行,但其配偶(尚未結婚前)的父母名下也有房產,是否符合青年首購?
3.自備款不足,想用名下舊房去抵押貸款(徵求父母同意),
因已經是30年的公寓,能貸款的成數應該很有限,
且母親在2012年時已有房屋抵押貸款80萬(目前還款正常)
這樣的情況下還有可能可以貸到頭期款嗎?(約需300萬)
舊屋可貸款的成數應該是由銀行鑒價,但要鑒價的手續會很麻煩嗎?
還是只要請貸款專員聯繫即可?
註:當初房子購入總價約600萬(板橋)
4.房屋貸款,爬文後發現因打房政策,房屋貸款名義不可用來購置新房?
那如果用別的名義,利率會是一樣的嗎?
還有一個重點是資金用途,不可購於限制區域房屋,
可是我購入的地點預計是新北市… 那風險不就更大了?
(原本打算搬到台中,但礙於工作問題還是作罷)
5.目前鎖定的是1100萬的預售屋,假設頭期順利貸下來,
代銷銷售單上面的自備款3成,有可能變成2成嗎?
因總價1100的房子,2成只需220萬,對於初期負擔也少許多,
且舊房屋貸款通常只能貸20年…
還是建商設定自備款是幾成就是無法改變的項目?
6.首購優惠的部分假設用剩餘的7成算=770萬
這部分的金額是否都可以用到首購的優惠貸款1.8%?
7.假設是律師、醫生等高收入職業,對於貸款的時候利率是否可能比首購更優惠?
希望上述問題還算清楚,不會讓各位大大太傷神回覆。
rexly wrote:
借款人年齡在20歲以上,且經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用住宅者
所以還沒登記結婚的你已經不適用, 但還沒登記結婚的配偶適用.
一旦你們登記結婚後就都不適用了,
所以在還沒登記前叫配偶趕快去辦吧, 辦完再結婚登記.
謝謝大大這麼即時性的回覆... 大感謝
有其一問題:
您提到的關於配偶趕快去辦理,
因為我們還尚未購入房屋,所以您所謂的辦理是指資格嗎?
還是以我們已經下訂為前提?
其實我也實在不是很懂,在購買預售屋的時候、要辦理青年首購,其中的流程
通常預售屋都是,下訂,付款,那我在哪個環節的時候可以辦理首購優惠?
是在房屋建置完成,剩餘的房貸(建商配合得銀行)來辦理剩下7成貸款的時候嗎?
由於真的不是很明瞭,若大大方便解釋的話就太好了... 謝謝
一般首購利率 若有不錯職業 可談到1.9%或更低(一段式)比青年首購稍高一點 但無額度限制
壽險公司的可能較低 但可能要搭配壽險房貸
問題是 你拿舊公寓去貸頭期款 大約可貸5-6成 約300-360萬 還要扣除原來剩的80萬
實際可貸220-280萬
但是舊公寓說不定鑒價低於原先買的600萬。這樣可貸金額會更低
再者 你身上背了200多萬的貸款。再去買第2間 一般最多給你貸6成 利率也會更高些
預售屋 建商說只能貸7成 那表示銀行鑒價可能是你成交價的9折而已
也就是說 你這第2間房 只能貸5-6成
中間有1-2成的資金缺口
也許可以用信貸 但是利率較高 一般是7年期 每月還款較高
敝人建議
多存些自備款 至少2成 買房不只看房價 還要留些錢付代收款 裝潢 家電
建議你先考慮買屋況好的中古屋 總價較低 最好有不錯的裝潢 省裝潢費
新房要花的錢可多了
敝人當初買房傻傻的 貸95成 還不夠現金 跑回家借錢 直到一年後才補足資金缺口
還款能力不是看月薪。而是看每月可用餘額
扣除預留的所得稅 車貸 油錢 手機費 網路費 生活費 玩樂費 看看實際剩多少
花錢很爽快 存錢很慢的
敝人10年前月薪9萬多 工作4年多 存款幾十萬而已
錢花去哪了? 阿災 不知不覺就花掉了 泡妞很花錢 存錢不容易阿
退休老人 wrote:
老頭子隨便講你聽聽就好
你的問題是觀念
1=我本身名下有房,但那是父母養老用的,只是純粹掛名
養老?應該說是你父母投資炒房掛你的名,與他們溝通,
炒房重要或你首購買屋重要?要求父母將房子更改名子,
2=可否購屋後才登記結婚?
笨蛋!一定要先結完婚,身分證戶籍.法律程序登記完畢才購屋
購屋後因故結不成婚,你又已經付出頭期款+20年房貸+保人
但房子不是你的名,這輩子你就替別人付房貸當它的保人嗎
3=預售屋
預售屋是不能辦房屋貸款,等數年完工交屋,那時你才到銀行辦房貸
只有神才知三四年後此屋價值多少.房貸成數多少,房貸利率多少.
貸款的決定權是銀行.不是建商或房屋銷售人員.先去銀行問清楚吧
感謝大大建言,恕我解釋一下.
關於第一點我沒有說得太詳細,因某些家庭因素,所以把房子過到我名下
但因為還有其他兄弟姊妹,所以我不覺得房子是我的,但我們家也就這麼一間房子而已
這樣解釋起來應該可以理解不是炒房吧,但如果現在把房子登記到他人名下(如父母或兄弟姊妹)
一樣要再付一筆不小的費用(代書、稅之類的問題),應該也不是什麼良計吧?
話說關於這點有點疑問,就我而言,假設我又把房子過戶,這樣我就符合首購條件?(會不會有幾年內不能有過房產的條件?)
2.感謝大大為我擔憂,我知道您想說什麼,就是我這樣雖然省了利息,但是換來的卻是房子不在我名下,
而法律上,必須婚後購買的房產、才可以兩人持有(等於是夫妻共同財產),我這樣解釋對嗎?
其實頭期款、房貸,都會是我跟我老婆一起負擔,我也很相信未來老婆對於我們未來假設婚姻真的出現什麼問題,
也不會因此霸佔房產,其實很簡單的是,開一個聯名戶頭,每月的房貸用轉帳的功能,這樣就會有支付的紀錄,
我記得沒錯的話,法律上是允許掛名登記的,所以主要是付錢的是誰,在法律上如果一方有支付房產紀錄,而另一方沒有,
就算你另一方要說房產是你的,你也舉不出任何證明。
3.這還真的是點醒了我,非常感謝您的提醒,我沒有想過這一點
如同您所說,假設我要婚前使用老婆的名義首購,現在問題就產生了… 就是我必須等到房屋建好、準備跟銀行談分期(剩餘的70%)
在這之前我都不能跟老婆完成登記… 因為首購的條件,關於這點還真是煩惱…
至於建商那邊,據說山坡地會比較不好貸,所以我們在合約上是否可以註記、若剩餘款下(70%)無法順利貸下來,建商視同毀約,
必須賠償頭期款及其利率(年利率幾%),不知道這樣建商是否會同意?
再次感謝您的建言,很有幫助^^
aadnow wrote:
你名下有個舊公寓 故要買第二間新房(預售)不適用首購
一般首購利率 若有不錯職業 可談到1.9%或更低(一段式)比青年首購稍高一點 但無額度限制
壽險公司的可能較低 但可能要搭配壽險房貸
問題是 你拿舊公寓去貸頭期款 大約可貸5-6成 約300-360萬 還要扣除原來剩的80萬
實際可貸220-280萬
但是舊公寓說不定鑒價低於原先買的600萬。這樣可貸金額會更低
再者 你身上背了200多萬的貸款。再去買第2間 一般最多給你貸6成 利率也會更高些
預售屋 建商說只能貸7成 那表示銀行鑒價可能是你成交價的9折而已
也就是說 你這第2間房 只能貸5-6成
中間有1-2成的資金缺口
也許可以用信貸 但是利率較高 一般是7年期 每月還款較高
謝謝大大的分析,非常仔細 讓我學到許多
因為我前面沒有仔細說明,請容我說明後、若您有空再幫我分析一下。
我名下的舊房、準備拿來貸款的是頭期款的部分
(這裡有一點小問題、我是不是要先把前面銀行的80萬還清,才不會變成房屋二胎?)
實際上80萬還剩下約40萬、所以大概有260-320萬、對於頭期的部分應該是ok的。
這也是有可能,主要還是要看銀行鑑價的部分,所以必須先鑑定完,有頭期我才會付訂。
這個部分,關於第二間房子,會是我老婆去貸款、並登記在她名下,因為利率考量(老婆算是首購、貸款優惠都會比我好)
關於建商與銀行中間缺口的問題,請問建商說可以帶七成,但實際不到七成,這部分不就是建商違反合約了嗎?
我看了一些文章,裡面都有指出,會附帶條件,假設貸款不成,要求退款之類的項目,所以這應該不會是我的問題?
應該不會考慮信貸,畢竟利率太高了。
現在有個小問題,就是關於樓上退休老人提到的,首購條件…
所以我買預售屋、還必須等房子建好才可以去談首購的部分嗎…
這樣真的有點糟糕,畢竟總不能為了買房兩年都不去登記結婚吧 (慘)
感謝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