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z1114 wrote:主角是我朋友大家應該...(恕刪) 在記者前說是捐款..問警察又說妳堅持這是報酬....到底是捐款還是報酬.....搞懂了..原來捐款也是捐給妳自己設立的動保社.....高竿.....................聽說還可以抵稅嗎
我倒是認為她事後真的有捐因為鬧這樣大她要是還白目到連自己學弟妹都拖下水來裝傻,那會身敗名裂只是強索三成的時候,未必是為了動物而強索的人知所以和禽獸不同,就是我們有同理心與道德感對方就是貧婦,不知道的時候妳拿你索取那是妳應當的妳既然知道了,就該揮揮手兩袖清風對方已經夠難過日子的了,單親,又要撫養兩子我自己有小孩之後才知道材米油鹽醬醋茶樣樣都要錢而且還是沒錢寸步難行,六千元對我們也許沒什麼對那婦人可是大錢,潘小姐事後欲蓋彌彰,反而捅了更大洞
klaussshoestring wrote:你認同你自己就好我還...(恕刪) 大大,雖然我跟你不是同類,但讓我來做個公斷好了跟"戒律王"這位網友來比,我覺得你比較低等至少他還知道何謂"道德層面"而你似乎只知道"法律層面"
菲力牛 wrote:其實我很討厭人肉搜索再怎樣也不能隨便PO人家的資料吧嘴炮歸嘴炮PO人家資料就不道德也小心自己被告順道一提通常會被人肉搜索的都是一些老弱婦孺黑道流氓有人敢去搜嗎?? 今天要是黑道流氓掉錢,這位潘小姐敢跟他要嗎?敢做事就不要怕人知道,捐給動物保護社?哇,原來社長是這位小姐喔?該不會社長兼總務吧?
動保社???那他唸對科系嗎???不是應該念獸醫系嗎??不是應該開義診不收費嗎???6千塊幫流浪狗結渣後 市民打電話去補狗大隊 狗被抓走再安樂死 那6千塊是???那跟財經法律扯的上邊嗎???有工作了嗎???照理說他的本科系出來應該是個商業律師吧???怎會去在乎那6千元???還是說那個科系畢業後領不到什麼薪水?? 才會去在乎那一點點????誰可以幫我解答 我好疑惑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