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XD... 法官的意見有點扯...

ata55 wrote:
小弟是贊成有死刑的....(恕刪)


如果當時死的是自己怎辦?
請用同理心想想吧
在搶槍的過程中走火是誰也預想不到的事情!!
請問哪裡有罪?槍是他的嗎?
法官真的是頭腦裝屎
如果只是一對一,槍都可以搶過來了
持槍的優勢就已經交換,還有必要開槍擊斃對方嗎?
假如真是走火而打爆頭,那運氣還真是糟

在軍中學得到奪槍術,應該不是一般兵吧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COWCAR wrote:
恩...記得請對方站...(恕刪)

是阿!應該叫對方站好,這樣我才有辦法射到手,腳
但這樣拉扯怎射的準呢????>>因為拉扯中槍支走火
還有,你知道槍裡面有幾顆子彈嗎?
還有,他除了帶槍之外有沒有帶刀?
我怎麼知道這一槍下去萬一沒葛屁,且又沒子彈了,會不會再亮出一支AK47
如果法官認為被害人應具用槍時機與射擊技巧會不會太瞎阿
請自行提昇能力,不要只會濫Call工程師
nesy521 wrote:
[轉自蘋果]http...(恕刪)


由於其他情節是由法官腦內自行補完

所以判他防禦過當...

拉扯間于男不慎開槍擊斃許

都說是拉扯間了...又不是故意爆頭的

ericyomr wrote:
由於其他情節是由法官...(恕刪)

老一輩的人都說"白目無藥醫"
請自行提昇能力,不要只會濫Call工程師
沒辦法
歡迎來台灣
現在法官一堆只會死讀書的人考上
當然水準不會太高
誰叫社會被政府搞成這樣
怪誰.........
我知道了....

原來碰到持槍或武器相向者,

你我有的選擇是。

1.要用愛來感化它..."情癲大聖"中有橋段用過、
2.用暴力來解除它..."功夫"被打到媽都不認識,和最近沙鹿鎮正義路附近會武功鄉親們。
3.用生命來諒解它..............某教授........
4.........換樓下接龍吧
奇怪~這樣不是沒罪嗎??頂多罰罰錢而已?
基本上,仗著自己有槍要教訓人家...我想"他=它"
所以打死隻"它",頂多是謔畜而已XD,罰罰錢就OK法官太認真了....不過這樣動保團體會抗議的^^
看的出來被判刑的男子是憲兵同袍

軍中交的奪槍術

每個人都要會

不管你是不是特種兵或是一般兵

在訓練中心就學過了

印象中

基本招數

奪完是對著敵人的頭部

基本上法條都只是概括的
法官還是檢察官
法條都自己解讀的
因此同一件案子不同法官
命運可能就大不相同
再上訴看看吧


ps:法官和檢察官大多缺乏社會經驗
多數法律系一讀完就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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