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hs22 wrote:
兩天的新聞跟討論下來, 我覺得根本就是標題誤導大眾
這次玩的是18%重新分配的遊戲, 大官分少一點, 小官分多一點
18%在2006年只是定了落日條款
規定84年7月1日以後任職的公務員都沒有這種福利
一直到今天規定也沒改過....
記者為了求標題聳動, 寫個18%復辟, 然後大家就幹聲不絕於耳
再說一次, 根本沒有復不復活的問題, 只有金額重新分配的問題啦
[聯合報]
公務人員退休金十八趴優惠存款新制一日上路,引來「復活、權貴的利息」等批評。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澄清,綠營執政時的改革有偏差,此次是更公平、合理變革,基層少扣、高官多扣,每年國庫可省一億元。
許多人誤以為「十八趴復活」,退撫司長呂泰明強調,「誤會大了!」十八趴一直存在,但二○○六年改成一九九五年以前的年資才可計算,最高卅六個月,且受限於所得替代率(每月利息加退休金不能超過退休前所得的百分之九十五),目前領十八趴六萬餘人。
所以問題的核心關鍵是...18%根本該廢, 完完全全廢掉.
就社會公義而言, 18趴是不是劫貧濟富呢? 當然是.
18叭是不是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呢? 當然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