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 回應文章 居然被告了 (9/9更新 收到傳票了 )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我怎麼看不出來你說的話有什麼問題

心頭滅却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時效還沒過嗎?

原來報案沒想像中難,一堆人說被辱罵都告不成,我看他們要改觀了。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我也曾經在01回覆而被屏東的房仲告過



人生難免鬼遮眼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我想知道... 被告啥啊
小邪天 wrote:
我想知道... 被告...(恕刪)


要去警局了。晚上再回覆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是被樓主告還是被婚友社告
bakafish wrote:
是被樓主告還是被婚友...(恕刪)


不知道耶。哈哈
HOOK123 wrote:
要去警局了。晚上再回...(恕刪)


對方勝訴的話你記得到時候把檢察官法官等等名字附上來,我要看是哪些白癡那麼瞎

我只看你的第一則留言,你到時候只要主張你不知道原來那是一間公司,你以為就是這系列認識人的都算,這樣就沒事了。
小豬翔 wrote:
對方勝訴的話你記得到...(恕刪)


我沒指名啊 而且還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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