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zybear wrote:我同意作錯事就應該付出代價,可是絕非瞞天喊價吧沒有人會故意去受傷,多數人也不願意別人因他而受傷 +1之前我也有發生過類似情形...對方仗著人多及受傷(輕傷)就開始獅子大開口,鬧了很幾天,講話也很不客氣不過幸虧友人幫忙,只付了基本醫療費及修理費...
請問你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這才是重點吧我想。在台灣賣車業代都喜歡妳去保所謂車體險,殊不知賠對方的,尤其對方又受傷的最麻煩,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嫌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太少,不滿意,就讓他告!只要判賠在理賠額度內,保險公司就要完全處理,難道妳的全險裡的責任險額度不到100萬?如怕麻煩要和解可以,堅持要保險公司去談,不要聽什麼保險公司陪多少,你出多少,除非是意思意思,要不然就走法院,讓他告,別怕麻煩,判多少,保險公司就陪多少!妳不會天天想去車禍,當一次經驗。我還是要說,台灣很多奇奇怪怪有的沒的,記住,有保險就是妳的籌碼,要不然保險要幹嘛,至於開車又想省第三責任險或額度太低的人,自己就當肥羊看著辦,在國外更慘。小弟覺得第三責任險額度至少要每人死亡300萬+150(強制險),每人殘障600(這富邦可選),總額1500,兩三千吧像小弟是醫療從業人員,小弟保更重......
lefthook wrote:事情到這個地步就只是...(恕刪) 好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喔....說真的,事發至今已經快半年了,家人天天為這事煩心, 我也跟著煩心. 我們不是沒有考慮到對方的立場, 也不是一味的尋求幫我們說話的人, 只是我們真的很有誠意解決事情. 事發後, 不斷的去慰問他, 還帶點小補品給他, 更每二天一通電話問他的情況, 期間也不段協商, 可是他們要價真的太高了, 這也就算了, 還掛我家人電話, 跟我媽媽"嗆聲", 我甚至有一次看到我媽跟他講完電話, 手一直在發抖. 我真的不願意看到家人醬子受折磨. 所以我才願意出10萬, 共30萬來和解. 只是他們不願意.....每次看我家人那樣, 我真的是氣的想把錢砸在他們臉上 (當然, 這只是想啦, 絕不會這麼做滴, 那事情就沒完沒了了).看來, 如果對方真的不答應, 最後只能走上法院一途了. 不過, 這位位大大說, 會花很多錢? 是真的嗎? 我們要請律師嗎? 還是自己出庭就行了呢? 因為如果走到這部田地, 我寧可錢給律師賺, 也不想被"勒索".
其實問題的點不只是錢的問題應該說錢的部份就算談不攏就是走法院訴訟那也沒什麼法官判多少就是多少而且保險公司會幫你賠但是重點是對方一定會告你刑事附帶民事先告你刑事只要他有車禍紀錄跟醫院的診斷證明你一定會背法官判過失傷人幾乎100%成立只要他真的有傷一但成立就是會判緩刑易科罰金一天300銀元=900如果被判了2個月就是54000但重點是一但刑事確定民事就更不利了他可能會再提出精神賠償雖然法官不會判全額但加減會判一點總結來說如果你不在乎背一條過失傷害那就讓他告吧反正過了緩刑的時間就沒事了雖然有紀錄但不會影響所謂良民證的申請(移民可能用的到)這樣你錢的損失會比較少但如果不想背上那一條罪名就一定要和解不然你輸的機率很高這是我的經驗談後來我也選擇和解
這分民事跟刑事我想被害人通常都直接告刑事吧也就是先過檢察署有傷害就會起訴到法院就會判決司法程序一切都要看證據醫療費多少、工作損失多少都會算個清楚。不是已經談到五十萬了嗎?有意願就再談,要不然就給法院判囉。這種傷害案一般不會關啦。最多是拘役易科罰金。你要繳罰金給國家還是賠他們?一切都是一念之差而已當然也可以把官司打到沒事這就是訴訟技巧問題了。
小弟以前也碰過這麻煩事 我說自己的經驗 給妳做參考 對方有受傷 這樣妳們比較理虧(台灣的法律比較偏袒受傷那方)首先 妳最好確認妳的保單 妳所買的全險 單一案件理賠金額上限?? (第三責任險是只有賠人的醫療費用 單一個案上限好像是20萬)第2 妳也可以先向台灣車輛肇事委員會來鑑定車禍的責任(鑑定費3000元)第3 通常保險公司跟警察都希望妳們私下來協商 (因為司法過程很長 保險公司也不希望派人去)第4 通常調解委員會開會3次 若沒有共識都會開一個調解失敗書面請妳簽名(接下來就是走地方法院)第5 就是開刑事法庭(因為對方有受傷 所以妳有過失傷害的法律問題)除非 妳在肇事責任上 100之100 沒有過失 不然通常都有責任的 (沒前科前提下 通常只會判6個月以下 可易科罰金)刑期多寡就看傷者的受傷情況(通常保險公司都不會派人去 因為這是妳個人法律上的問題 保險公司跟妳是保險契約上聯代賠償問題 )....ps這筆罰金 是妳要繳的 保險是不出的(若妳不希望有前科 那要判前 和解)第6 刑事成立後 對方會拿刑事判決書 向台灣地方民事法院申請聯代賠償 (這時候保險公司就會派人出來 如果妳沒空 可以書面向民事法院請保險公司 他們做妳代理人)第7 收到判決書後 如果判決金額上沒有超出妳的賠償上限 基本上保險公司要全數賠償ps 如果妳是住台北市 在一般上班的時間 可以去市政府一樓 那邊有免費的法律尋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