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酒駕 停職送懲戒
13:35:52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酒駕肇事。教育局今天表示,將停止他的校長職務,移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在大安高工參加台北市國中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時回應表示,連德盛身為校長,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已沒有資格當全校老師或學生榜樣。
郝龍斌說,已要求教育局立刻停止連德盛的校長職務,並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教育局表示,將依法定程序,於17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行政懲處,依法令規定停止連德盛的校長職務,並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連德盛昨晚7時多駕車返家途中,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警方據報趕抵現場,連德盛酒測值高達0.73毫克,上午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中午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1020616

月下獨酌 wrote:
余文酒駕?
何不把林益世案也拿來談呢?...(恕刪)
麻煩你看清楚,我針對這句
msds wrote:
公務員判刑確認所受到的待遇不比一般人好,只會更槽...(恕刪)
余文因偽造文書被判刑,服完刑後復職
待遇不比一般人好,只會更糟?
偽造文書坐一年牢都能復職,酒駕算啥?
要談林益世是嗎?
余文是服完刑依法復職
林益世? 等他判決定讞,服完刑,才有資格談
如果他到時還能在國民黨呼風喚雨,國民黨還執政的話,大概也會依法復職
怕人民反感? 那就直接空降到某基金會還是某國營黨營事業吧
msds wrote:
余文案例之特殊不同於一般,原先因特別費有罪判刑。
後來特別費不分政黨全部無罪後,他也無罪了,某種程度也算白關了2年。
所以他是以無罪之身復職...(恕刪)
他是因為偽造文書被判刑
每個人服完刑都是無罪之身
差別在於他還可以復職變回公務員,職等薪俸照舊
一般人通常回不去原公司了
甚至要找個工作也會因為更生人而機會渺茫
當然,有本事的話他也可以去考公務員(大絕我先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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