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上路後 首位校長酒駕遭逮

(蘋果日報)【綜合報導】台北市內湖區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58歲),昨日晚間因酒後駕車發生車禍,警方酒測後酒測值竟高達0.73mg/L,偵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連德盛向警方表示,昨日中午開車到捷運忠孝新生站轉他捷運去新北市蘆洲與人餐敘,回程時因擔心座車認為仍可負荷酒力才開車回家。不料在內湖區新民路與車輛擦撞。

這款校長是要怎麼教育學生?
幸好這次沒撞傷人,如果撞傷的是曾經的學生或家長,要怎麼給交代?
你擔心你的寶貴座車,我更擔心被你教過的學生價值觀...
文章關鍵字
學學日本吧,公務員酒駕直接革職。
從這幾天陸陸續續的酒駕肇事來說,全世界最嚴格一樣沒用
嚴格的只是標準 不是罰則
臺灣下一部修改應該是罰則

hittaku0413 wrote:
(蘋果日報)【綜合報...(恕刪)


安啦,公務員有憲法保障,有恃無恐,不會丟工作。
公務員如果都不能做好榜樣,反而帶頭擺爛,
我真是有點心疼繳去的稅金...
就是這種「不會這麼衰被抓吧」的僥倖心態,
所以才有收賄、關說、濫權等行為。
如果被抓到的有1次,那麼沒被抓的呢?
這應該判重刑以儆效尤。
Google"酒駕判刑 公務員也照樣免職"
校長是廣義的公務人員
也有可能被免職

月下獨酌 wrote:
Google"酒駕判刑 公務員也照樣免職"
校長是廣義的公務人員
也有可能被免職



相關法令不是很清楚有請鍵盤律師回答一下



私人企業勞基法規定刑案判決確定可直接解雇酒駕員工,退休金資遣費都可以免了





公務人員是否也是一樣解雇不用給退休金與資遣費



還是說記過後爽爽退休?公務人員相關法令不是很清楚,有請高手解答(照理說應該勞基法也適用公務人員才對)

小chia wrote:
學學日本吧,公務員酒駕直接革職。
從這幾天陸陸續續的酒駕肇事來說,全世界最嚴格一樣沒用


同意+1
只要是公家機關的一律免職
私人企業的就公告出來
不然這些人真的是喝不怕
反正他是鐵包皮
不要開太快就沒啥事
撞死的也是升斗小民的血肉之軀而已

私人企業勞基法規定刑案判決確定可直接解雇酒駕員工,退休金資遣費都可以免了





公務人員是否也是一樣解雇不用給退休金與資遣費




還是 只 針對勞工 台勞專用法
剛才看電視新聞
一位公務員酒駕肇事逃逸
一對就讀政大的兄妹遭撞,一死一重傷...

更新...剛才看到新聞,重傷那位也不治身亡了...

公務員遭判刑,依法是停職
不過我看服完刑就會「依法」復職

LingXiong wrote:
安啦,公務員有憲法保...(恕刪)


一定沒事等領終身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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