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不要輕易讓步我相信最後你還是會離職因為你已經對這公司沒有任何情份存在但該爭取的就該努力去爭取最好偷偷帶錄音筆並把所有過程記錄下來去投訴因為自從白痴政府開辦輔導大學生就業讓各大公司不到基本底薪就可以找到一堆大學生所以很多公司都用這種方法逼員工自己離職(這也是謂何我一再強調中年失業會越來越嚴重)在藉機找政府申請便宜人力最好把這公司惡行惡狀上新聞讓所有公司有所警惕(白痴政府看不到的,就讓媒體來督促)
inoue555 wrote:呃,題外話,不只政府啊,基本上我們的媒體也是白痴耶他們要的只是話題性,才不會為了監督政府而那麼認真。 似乎是如此就算媒體炒一陣子也就冷掉了前陣子有再01聯繫我那位記者之前因為原因無法讓你採訪現在有好話題該是你寫專題的時候到了
謝謝大家的支持~~今天我到法扶(法律扶助基金會)去諮詢了律師看了公司的"主管決議"也說第三點完全不通~~律師認為就算訴訟,我也站得住腳~~可以用勞基法第14條來要求公司終止勞動契約只是金額實在不大~~(指我的資遣費)我想公司應該不想丟了面子又失了裡子吧~~(真要鬧大的話,不但要付我的資遣費,三個實習方案的錢也拿不到了)現在就等勞工局召開調解會了~~或是公司能提出更好的協議方案~~
有時想想,實在很氣憤。公司若是不賺錢,誰會繼續開公司。公司若是賺小錢,就想要從員工身上撈點錢回來。公司若是賺錢,還是想要壓榨員工,獲得更多。還有人資,為了生存,常常把應有的職業道德,丟棄在路邊。以上所指,皆是工作多年,眼裡看到,親身經歷。台灣勞工,真得不值錢!
資方能這麼囂張,還不是勞方培養出來的?許多主管職的員工以及HR配合資方來做違法的壓榨,許多被壓榨的員工怕對抗以後下一個公司的人資問起來不妥而選擇默默離職...我老婆今年上半年也面對同樣的境遇,開協調會兩次,我老婆的立場就是協調不成就法院見面,最後公司還不是乖乖的依法行事給資遣費用(那家公司是外商,金融海嘯他們國家有獎勵投資,所以老闆要把台灣這邊收起來另開一家新的來A國家獎勵金,老員工像我老婆服務10幾年也想用減薪,無薪假跟開除的方式來逼她自動離職)~~樓主加油,給您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