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日本台女命案 我想替涉嫌人張XX說幾句公道話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基本上,鞭屍這種事情,
只是人下意識,對於不喜歡不悅的事物,儀式性的機械動作。
目的是希望災厄能就此消失。

但可惜的是,這麼作並不能在本質上,解除你對這個社會不安的焦慮。

另外,你恐怕誤解,什麼叫作反社會。
這樣的狀態,從過去完成式,到現在進行式,以至於未來式。

在一路上來,整個教育價值現實競爭下,類似的病態心理,並不會是太讓人意外的事情。
在這個社會裡,這樣的事件,只會持續性的層出不窮,只是你反對去承認罷了。

這樣想也無可厚非,如果能讓你好過些的話。

我沒辦法不去引言你的每個字耶!!


“只會持續性的層出不窮,只是你反對去承認罷了”...
真的!就是這樣啊!拜網路、YOUTOBE及01之賜,多少狗屁倒灶的事讓人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說...
然後就只會去怪去FOCUS在每個單一事件的當事人身上,對於整個社會該有的省思...沒有!罵一罵,就過了,其他在做著狗屁倒灶事的人又高興的繼續著...
管妹...是誰啊?
民國89年間,不到20歲的張志揚曾因為在網路上貼文援交,被警方查獲,判刑3個月。

所以換個方向說難到援交抓到判沒罪
所以,今天有人犯罪就說經濟不好 學歷太低 誤交損友還是一昧推託
也許他有錯也受了該有刑期
但重點在改過思考自己犯錯在哪

這樣犯下兩人命案換個說法他不會處理自己感情
卻也斷送他人性命,那兩人何其無辜

谁又為那兩人抱屈

loaa wrote:
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恕刪)


新聞說是上網賣自己的初夜

真是算盤打的精

特調絕對伏特加 wrote:
每個開疆闢土的革命先...(恕刪)


我說的是成王敗寇, 是歷史的法則, 是世界運轉的方式.
這世界上有兩種人, 一種是改變世界以來配合自己的人, 一種是改變自己以來配合世界的人,
鐵木真會在乎法律嗎? 他就是法律不是嗎?
是因為我們太弱小, 才需要去在乎法律, 當你夠強大, 你就是法律.
朱隸誅十族, 誰會在乎, 大家在乎的是他遷都北京, 他派鄭和下西洋.
人類崇拜強者, 法律在強者崇拜之前是毫無地位的.
我們只是這輩子很難有機會是強者, 所以只好遵守法律.
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而已, 你能夠不被懲罰, 怎樣都對, 即使不遵守法律.
老實說, 兇手又怎麼樣, 人類很喜歡崇拜兇手的, 殺越大通常會越崇拜.
只殺一兩個才會成為殺人兇手.

loaa wrote:
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恕刪)


請問
那誰替被害的兩個女的說公道
是非不分了你....
loaa wrote:
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體無完膚. 可是請大家注意下列一小段不起眼的新聞

民國89年間,不到20歲的張志揚曾因為在網路上貼文援交,被警方查獲,判刑3個月。

一個十幾歲的年輕人.因為生理上的需求. 沒有合法的發洩管道.
因而借網路貼文援交. 可能被警方用釣魚或其他方法查獲.而被判了刑.

今天不管任何一個人. 遇到上述的遭遇. 一定會造成心理上很大的陰影.
何況是一個十幾歲. 涉世未深的年輕人.

這的陰影.可能就是造成張志揚日後無法正常處理男女關係. 進而造成今天這種無法挽回的悲劇.

所以請各位在批判之前. 先看看這個不正常的社會吧!



copy


然後呢?
你想說什麼?



你要不要去跟林,朱兩家的人說說看?

看你這樣說,我才相信這是個不正常的社會!!


不要牽拖有的沒有!!





殺人還可以有理由的喔

但是能追溯犯罪的應該只有國家八 搞人民公審只會讓司法倒退魯

loaa wrote:
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恕刪)
他自殺是他的選擇...

在死前說偷東西

可能是被發現了就會終身抬不起頭的東西
例如去偷內褲或者是有重要的把柄在別人手上

但是最後被2女發現

乾脆拼了

最後不交代清楚就自殺
可能是說了之後會被別人笑一輩子 (舉例:好幾年前跳樓燒肉粽,到現在都還是)
乾脆這樣變成懸案反而比較好


殺了人之後把偷的東西毀了

之後反正都會被抓了(沒護照、被通緝)
乾脆去看最後一場演唱會好了


最後的一點想法:
日本警察果然跟柯南裡面的一樣耶
loaa wrote:
民國89年間,不到20歲的張志揚曾因為在網路上貼文援交,被警方查獲,判刑3個月。 ...(恕刪)


早說嘛,我就帶他去玩了.

最多護照被蓋個"淫火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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